女家长进入男童淋浴间:关心孩子情有可原,不必非扯上性别议题

每周一、二晚上7-8点是念小学一年级的儿子上游泳课的时间,一般都是我带他去,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来我想在来回路上与儿子聊聊天,听他分享他在学校的那些事,增进父子感情;二来他妈觉得儿子冲凉及换衣服的时候,我去了会相对方便一点。

每次游泳结束后,我都看到很多女家长和她们的儿子一起进入男淋浴间,帮孩子脱衣服、洗头发、擦身子、递毛巾、穿衣服,其实在男淋浴间门口白纸黑字写着“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请女家长不要进入男更衣室”。换言之,这一“善意提醒”没有被很好地执行。而在女童淋浴间门口,类似的提醒却被严格执行,鲜有男家长进入女淋浴间。

对于“提醒”的差异化执行方式,部分男家长在微信群里表达了他们的不满,他们觉得赤裸的男孩子也同样应该属于“身体隐私”一部分。当某位男家长进入女浴室,多数人会觉得这人是“疯子”或“脑子有毛病”,存在猥亵女童的企图或嫌疑,而女家长进入男浴室,通常不被视为“违规”或“涉嫌违规”。

他们的结论是部分女性缺乏基本的性别意识、不尊重男性。

但其实,考虑到未成年孩子的实际情况,部分念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的孩子在使用淋浴间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或障碍,比如有的花洒位置过高,有的水温过高或过低,有的地面防滑措施做的不好,孩子们很容易滑倒或摔跤,有的挂钩过高,孩子们够不着,或另外一些挂钩过低,衣服容易被淋湿,这些问题对于低龄儿童而言都是肉眼可见的现实问题或潜在风险,部分女家长进去照料一下,情有可原。加之父母对子女的照顾与体恤程度存客观差异,妈妈们普遍更细腻、更细致,对孩子相对不放心一些。

可见,在照顾未成年孩子洗澡这件事上,关心与体恤孩子是第一位的,不应该扯什么性别议题。对于女家长进入男童淋浴间,我们当持理解与宽容的立场。

当然,倘若部分妈妈在男淋浴间全程替孩子脱衣、洗澡、洗头、穿衣等,我以为存在过度照顾与宠溺之嫌。毕竟,孩子要成长就得独立,孩子要独立,家长就得学会放松。

我的意思是,对于生活自理能力相对欠缺的低龄儿童,他们不会或不能做一些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同样,对于部分女家长进入男淋浴间照顾年幼的孩子,我也觉得很正常,没有必要给她们扣上“缺乏性别意识”的帽子。须知,把成人世界的观念强加在孩子身上,不应该,也不合适。

文明世界的准则是:保护母婴、母童有更高的优先级;在此之外,应该讲求男女权利平等。当下的很多事件很容易与两性话题牵扯在一起,进而引发舆论或争议,大有泛滥成灾之势,我们当警惕故意挑动性别对立或两性冲突的恶人与“脏流量”。

当今社会上存在一些人,他们口头上讲“男女平等”,但“双标”得很:对女性遭遇来自男性的欺凌时表现得正义感十足,要求对男性“绳之以法”“严惩不贷”,甚至以偏概全认为“天底下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对一些犯错甚至触犯法律的女性却表现出纵容甚至无所谓的淡然姿态:某女生进入男生的私隐空间,一旦惹发男生抗议,他们会认为“男生缺乏格局与胸襟,意欲把事闹大,涉嫌制造班级分裂”;中小学校园里出现男生欺凌女生的行为,男生通常会被严厉处罚;女生欺凌男生,处罚力度通常小很多,理由通常是“女生的力量相对小,能欺凌到哪里去”,其实在进入青春期前,同年龄的女孩力量不见得小于男孩。

事实上,据我观察,当下不少中小学尤其小学里,女生欺凌男生的情况不少见,她们的学习成绩总体表现更优异,与女性主导的老师关系相对更亲密,因而也更加有恃无恐与肆无忌惮一些。所以,校园欺凌问题上,一定得消除刻板印象。

我想说,所谓的“友好”不止于“对女性友好”,还包括“对男性友好”,不止于“对女童友好”,还包括“对男童友好”。所谓的“法律公正”及大众对“法律公正”的舆论与讨论,应该重点聚焦发生事件的过程、恶劣性质与程度,不宜或不妥动辄拿性别说事儿。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姚华松

标签: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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