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即被标注为“文盲”,属于低级的常识性错误丨时评

文/熊丙奇

   4月16日,山东德州。一家长称给新生儿上户口时,孩子文化程度一栏被标注了“文盲或半文盲”,该家长认为每个父母都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标注“文盲或半文盲”有些过分。对此,派出所回应,新生儿落户时,有些选项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家长介意的话是可以去掉的。(4月18日极目新闻)

   不论从哪一角度说,给新生儿标注“文盲或者半文盲”,都是不合适的。如果这属于系统自动生成,那这一系统存在漏洞,既不符合文盲或者半文盲的定义标准,也人为给上户口的新生儿家长添堵。在新生儿上户时,文化程度一栏适合进行留白处理。

    有人说,给新生儿标注“文盲或半文盲”,主要是“不讨喜”,孩子刚出生,家长还对孩子寄予厚望,办证就说孩子是文盲或者半文盲,这种工作方式太呆板了,缺乏灵活性。其实,这不是讨不讨喜的问题,而是不该把新生儿的文化程度标注为“文盲或半文盲”。

    一个孩子刚刚出生,还没有上学,怎么就被称为文盲了呢?照此说法,我国6岁以下的幼儿,有很多都是文盲。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文盲是指“不能理解和使用与日常生活相关的书面信息的人”。这显然针对的是成人而非幼童,幼儿不能理解和使用书面信息,是十分正常的。我国对文盲的定义是,年满十五周岁以上的不识字公民。

   把新生儿的文化程度标注为文盲或半文盲,这对于我国科学统计文盲、半文盲数量,也是不利的。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消除文盲或半文盲,让所有成人都识文断字。如果户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文化程度一栏有不少显示为“文盲或半文盲”,而且他们是没到学龄的幼儿,这会让大家怀疑户籍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合理性。

   对于这种标注方式,有关部门应该明确进行清理。在系统的文化程度选项中,可以有“文盲或者半文盲”的选项,但是却不能自动匹配给新生儿。将“文盲或半文盲”自动匹配给新生儿,是认定没有上过学的就是文盲或者半文盲,而这是不懂何为文盲的“文盲”算法。派出所对此的处理,不能是家长介意的话,可以去掉;就是家长不介意,如此标注也是错的,表明有关信息的登记不够严谨和规范。可能在个别派出所工作人员看来,这是系统生成的,所以与自己无关,这显然是“技术依赖症”,作为一名尽职的公务人员应该对幼儿的文化程度不能被标注为“文盲或半文盲”有基本的判断,避免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

    所以,这一问题,不是工作方式呆板,不懂老百姓心思,而是对基本的文盲定义没有搞清楚,所犯下的常识性错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不应该发生在户籍登记之中,应立即进行纠正,并对新生儿的文化程度按“学龄前”或者留白处理。(作者系知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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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傅铭途 王隽杰

校对 | 彭继业

标签: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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