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发布,各类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4月22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澎湃新闻注意到,《意见》明确,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对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及方式进行了说明。

根据《意见》,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 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小学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意见》要求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意见》明确,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北京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北京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另外,根据北京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4月30日前将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5月1日起,北京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5日-31日进行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5月8日-14日,各区教委受理回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6月3日-6日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6月12日,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6月17-18日,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7月3日北京市小升初派位录取;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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