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尊师当特权!老师插队被拒后辱骂学生“没家教”

近日,网传吉林长春某高校老师强制插队时被学生拒绝,她竟然恼羞成怒,指责学生没有家教,不懂得尊师重道,“家教都不好,还上什么学?”

视频中同学们正在排队等电梯,被老师高声质疑“丢脸”“没家教”。学生也不甘示弱:“我们的家教就是先来后到,不能插队!”老师称从小学的尊老爱幼尊师重道不会吗,让他多读几本书,小心到社会上被毒打。

11日,当事同学在社交媒体回应称,这位老师是带着一群学生插队,当时排队等电梯的同学要去考试也很急,但如果老师提前说一声他们也会欣然接受,并表示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会马上启动调查处理。

网友疯狂吐槽:老师不是特权,更不要道德绑架!

“老师插队被拒反倒辱骂学生”一事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网友对这位老师的行为表示质疑,排队是每个人的基本素养,老师更应该遵守。

也有网友指责质疑老师的行为配不上为人师表,建议取消她的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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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教育,是以身作则。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除了要有教学能力以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身体力行,成为学生道德上的指路人。言行一致,以德服人。

法律解释:教师品行不良的可予以处分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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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网友建议“报警”,让民警对这名女老师进行治安处罚。是这样吗?看看头条号法律认证律师“蚂蚁说法”的解读:

辱骂在法律上属于侮辱,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治安处罚是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作出过罚相当的处罚决定。从视频来看,该女老师的行为,还达不到要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的程度,公安机关介入后,最多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这名老师的行为,虽然达不到拘留或者罚款的程度,但她已表现出品行不良,且具有侮辱学生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希望学校查清楚后可以对她进行严厉的处罚。

最后,文明礼让是美德,让的是恭谦,尊的是德行。提高个人素质,遵守社会秩序,是不论老师还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具备的基本修养。

(海报新闻编辑 张玉清 综合上游新闻、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

标签: 家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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