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黑龙江省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规定,在省内外引发关注。
相较于旧版规定,今年9月1日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新规明确,考生户籍属我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或母户籍落户我省(久居是指出生落户我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但是,2026年起,前述考生中如果具有外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外省实际就读,应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如果考生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政策,须由当地省级招考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招考机构报名参加高考。
9月6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做出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堵住高考报名的漏洞,保证考试公平。
一些网友担心,如果在外考生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政策仍需回黑龙江报名参加高考时,可能存在书面证明不好开的问题。前述工作人员表示,不会有这个问题,省级招考机构都会给出具证明的。
这名工作人员还称,“过一段时间,我们会有一个官方的政策解读。”
新规对部分在外省就读的黑龙江户籍考生回黑龙江高考增设了门槛。此前,自2019年10月施行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相关要求为,“考生户籍属黑龙江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母户籍落户黑龙江省(久居是指出生落户该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黑龙江对非该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的要求是: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