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长沙岳麓区教育局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
目前,教育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看到警情通报,一个「致」字体现了中华文字的博大精深!
据家长就医时的描述:
尺子把颅骨破坏,戳进去了有4-5厘米,宽有7-8厘米,尺子残渣都在脑子里,脑浆都流出来了。
人体最坚硬的骨头就是我们的颅骨,外力一般很难破坏,用这么大的劲伤害一个孩子。
我纳闷了,这说的是一件事么?
猜测警方可能想表达的是:
老师为了整治教室秩序,本来想用三角尺砸另一个孩子,不小心误伤到了这个女孩。
轻轻松松转移了老师的错误。
就算是维护秩序,老师为什么会情绪激烈到扔三角尺砸孩子的程度?
有一个可能,就是生活中遇到了不顺的事情,心理状态不好,遇到课堂秩序这点小事,就被激发了出来。
看到网友的一个评论:
如果是真的,那从主科语文老师降为信息老师,对他的打击肯定是不小的。
但是从他把气撒到孩子身上,不顾孩子生命安全,随便用三角尺扔孩子的行为来看:
他当时心理状态是有问题的,确实不适合再当老师。
从网友反馈的情况来看,这个老师俨然一个暴力惯犯了。
这也给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了个醒,除了盯老师的升学率这种硬性KPI外,还需要监控老师的心理状态,看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否合格。
否则,一次安全事件就把整个学校搞臭了。
这个事件给班里其他孩子留下的心理创伤估计不小,心理健康老师该介入介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