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各种补课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特别强调,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包括: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有偿校外培训的等。
其中格外引人关注的就是一对一补课,很多网友说:私教历来都有,怎么就违法了,再说这种一对一的补课怎么查?鼓励大家互相举报吗?
第一:各种一对一补课根本没法查,除非大家互相举报。
这种法规让人一看就属于很难执行下去的,不管教育部怎么强调违法,问题是怎么查处?谁来查处?
难道让各地的教育人员挨家挨户查巡吗?不然怎么知道人家请一对一的家教了?再者没有搜查令谁有权利随便去别人家查补课的?就算真查到了,怎么定罪?比如教师给自己亲戚朋友孩子补课的、大学生给自己兄弟姐妹补课的、老板家里的保姆给老板孩子补课的,这个人家如果不承认怎么办?
说白了,这条规定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鼓励大家互相举报,并且用高额的奖金奖励举报人。但是真那么做的话,这个社会还有基本的信任吗?这不是在助长歪风邪气吗?
第二:私教任何时代都有,这是每个人的自由,更是每个人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
禁止教培可以理解,但禁止各种一对一补课实在是难以理解,因为自古以来都有私教的行为。
孔子,著名的教育家,但孔子也是最早开始私塾教育的人,难道说孔子也违法了?现在很多家长对孩子期望都很高,希望孩子变得更优秀,给孩子请家教,对孩子进行一对一的补课,这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有什么理由剥夺呢?
老师可以给自己孩子补课,其他没能力给自己孩子补课的家长更有理由请教师给自己的孩子补课,唯有如此,才更公平。不然他们的孩子不是更落后了吗?
什么都可以禁止,唯有各种私教不可以禁止,这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学习的权利。
校外培训火爆的根源其实是教育的问题,不是教培的问题,更不是一禁了之可以解决的。
可能国家感觉这些年教培太火爆了,必须该禁止了,但教培火爆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第一:我们的教育资源极其不均衡。
比如河南大省,人口最多,但名校最少。所以河南的家长和孩子就格外地拼命,就是为了能让孩子上好初中、好高中,将来好上名校。如果大多数孩子都能轻轻松松上985,他们还会去花高价补课吗?
第二:唯学历唯名校的人才选拔方式。
我们的学校从小学就被分为三六九等,高校更是如此。用人单位只认学历和名校,正是这种极其功利的人才评价模式,才导致人人都拼命补课,只为能进名校,将来好找一份好工作。
校外培训火爆是因为有市场需求,这不是教培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就算把教培全部取缔,这些问题依然会存在,隐性的各种补课也依然会很多。
写在最后:
教培需要的是规范,而不是一味地禁止。各种一对一补课更不应该被禁止,这是每个孩子最基本的学习的权利。
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正视,并认真去解决,光盯着教培也无济于事。一味禁止只会让各种变异的培训蔓延滋生,补课费越来越贵,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各位家长。
大家对此怎么看?也分享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