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上海一所中学里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体育课后,同学们纷纷回到教室喝水,然而没过多久,大家居然不约而同地开始肚子疼。
学校赶紧把20多名身体不适的同学送往医院,洗胃的洗胃,治疗的治疗。
有家长察觉到事情不同寻常,于是报了警。经过调查,发现有两名女生趁着其他同学上体育课,偷偷返回教室,把具有清洁漂白作用的液体,倒入了同学们的水杯里。
就这样,几十名同学毫无防备地喝下了混有漂白剂的水,一些同学喝下的含量较多,甚至出现了器官衰竭的症状。
事件发生后,网上众说纷纭。有人透露,两名女生是闺蜜,其中还有一人是班长,也有人说,她们早就看班主任不顺眼,甚至想要毒害班主任。还有一种可怕的说法,在女孩身上不仅搜出了剩余的漂白剂,还发现了水果刀。
教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还要看警方的调查结果。但是事件背后所反应出的问题,却已经引起了家长的警惕。
第二天一早,女孩的父母在班级群发消息,对受害学生和家长们表示道歉,承认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
从群聊内容上可以看出,女孩的父母还算有担当,肯认错,也没有甩锅。
不过,这件事肯定不会因道歉而结束,无论是对两名女孩的父母来说,还是对无数旁观的父亲母亲来说,对教育的反思才刚刚开始。
01
13岁、无差别投毒,什么心理?
无差别投毒的行为,首先反应出的是一种伤害他人的倾向,具有一定的反社会性,同时孩子的性格相对内向软弱,因此才会采取偷偷投毒的方式。
而13岁,则是一个微妙的年龄,在法律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2020年12月,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的孩子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却有着十分苛刻的条件。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两名女孩把漂白剂倒入他人的水杯中,显然不符合这一标准,最多算“投放危险物质罪”,而这类犯罪的追责年龄是多少呢?好巧不巧,14岁。
女孩把漂白剂带到学校,在教室没人的时候投毒,有同伴作为“掩护”,还在投毒之后返回操场上体育课,如果不是因为同学们集体出现身体不适,她们甚至都不会被发现。
如此周密的做法,很难说她们完全不了解这样做的后果。亦或者,她们可能根本就知道自己不会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所以才这么为所欲为。
学者研究表明,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作案,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
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恶性犯罪,每年都会出现几起,比如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以及前几年在大连发生的,13岁男孩杀死10岁女孩的案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约,导致一些孩子没有敬畏心,不断探底法律边缘,觉得只要有法律的保护,杀人放火都没关系。
但他们所不了解的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做出这样的事,身边的亲人朋友、老师同学都会知晓,甚至陌生人都会有所了解,他们以后又要如何在社会立足?
就算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样的行为也是既害人、又害己。
02
互联网发疯文学,颠覆孩子的价值观
最近,有句话在网上很火:“放下个人素质,享受缺德人生,拒绝精神内耗,有事直接发疯。”
还有人说:“格局要打开,能怪别人的事情,尽量不要怪自己。”
对于精神状态还算正常的成年人来说,“发疯”无非就是和朋友抱怨抱怨,和经常找茬的同事吵一架,上班迟到早退一会儿,或者趁着假期出去疯玩几天。
然而,对于孩子来说,“发疯”可能不是嘴上说说,而是真疯。
据统计,中国未成年网民数量达1.6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3.7%。令人担忧的是,高达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过暴力、吸毒等违法信息。
前几年,就有一名15岁的男孩沉迷网络暴力游戏,却忽视了网络和现实的差异性,为了在现实中体验游戏世界的刺激和快感,残忍杀害了女邻居。
孩子的心智不够成熟,不理解互联网用语背后特殊的社会和时代背景,很容易把网上的段子奉为圭臬,形成自己的性格和价值观。
比起自我反思,他们更愿意责怪他人;比起冷静思考,他们更喜欢对外发泄;比起各退一步,他们更容易选择伤害他人。
互联网发疯文学对传统价值观的颠覆,最终也将颠覆孩子与世界的相处方式。
03
扭曲的是非观念,养成病态的孩子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在拥挤的火车硬座车厢,有一位四五岁的小男孩不停地用脚踢对面女乘客的裙子,还在过道里撒尿。
女乘客无可奈何地提醒男孩的母亲,没想到母亲不但不管教孩子,还对其他乘客撒泼,甚至向女乘客叫嚣:“你把衣服脱下来我跟你说。”
直到身边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还有男性乘客帮忙说话,这位母亲才渐渐消停了下来。
很显然,她之所以会欺负女乘客,就是仗着对面的女孩年龄不大,看起来柔柔弱弱没什么攻击性,认为对方是软柿子好捏。一旦她面对的是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立刻就会收起嚣张的气焰。
这样的父母从来不分是非对错,而是对外无差别攻击、对内无条件包庇,见人下菜碟,还要帮犯错的孩子找理由:“他只是个孩子,还不懂事。”
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养成自私自利的性格。如果自己不开心,就要像父母那样“发疯”,如果自己不舒服,就要让所有人都不舒服。
这与前些年饱受诟病的“精致利益主义者”不同,因为这样的孩子既不精致,也没利己。
他们只想随心所欲地去做当下最想做的事,丝毫不顾忌后果和责任。
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为人父母,就是不断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因为是父母,所以不能为所欲为地“发疯”;因为是父母,所以要时刻注意对孩子的影响;因为是父母,所以要和孩子一起,成为更好的自己。
这即是为人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也是父母得以陪伴孩子成长的一份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