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十二条负面清单,专家解读来了

5月14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

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严禁违规选用教材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省级部署启动实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范围重点自查、加强工作指导;11月至12月,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反馈。

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如何理解教育部提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十二条负面清单?如何保障规范办学政策落实?为何将师德师风失范作为规范整治的一个重点?多名教育领域专家学者进行了解读。

清理整治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

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张志勇指出,没有良好教育生态就没有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教育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是加快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

在张志勇看来,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背教育宗旨、违背教育规律、违背教育科学的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规范整治的具体目标聚焦基础教育系统存在的“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行为。

类似的,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石中英谈到,基础教育对人的一生发展来说影响深远,对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保障来说处于非常关键的阶段,在教育强国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具有奠基性作用。我国基础教育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有近50万所中小学幼儿园、1600多万名教师、2.3亿名在校学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学校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长期以来,在升学、绩效和功利主义等错误片面教育价值观诱导下,各地基础教育管理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育人方向偏差、制度不健全、规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状况。”石中英认为,这种状况往往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办学过程中各种问题的抱怨,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全体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意见》就是为解决这一事关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新时代基础教育治理水平和能力,优化基础教育良好生态。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国家督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教授王定华也指出,加快扭转基础教育领域某些功利化倾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势在必行,时不我待。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是就进一步改进基础教育现代治理,清理整治违反法纪问题及违背教育规律行为做出的重要部署。

十二条“严禁”不是新政策,是对底线的重申

此次教育部发布的《通知》中,最终受关注的是其中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每一条负面清单都以“严禁”开头。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金志峰指出,实施清单管理,可为学校办学治校立标尺、明规矩,拉直规范红线,筑牢制度堤坝,有效推动办学治校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通知》秉持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将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列入规范管理负面清单,提出十二项“严禁”,范围覆盖学校办学治校各个方面,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标尺的形式重申,提醒地方、学校、教师进一步重视,并抓落实、见成效。

“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必备管理工具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的行为标尺,一切办学行为、管理行为均不可逾越负面清单所划出的红线。”金志峰说。

石中英也强调,此次《通知》中,专门附录了一个“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共有12类禁止行为,涉及到几十种要着力解决的不规范办学行为。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进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让校长教师知敬畏、守底线。

“从类型上来看,这些禁止行为有的是迈过了政治红线,有的是丧失了道德底线,大部分是触碰了政策和管理的底线。不管是属于哪种情形,若放任这些禁止行为的发生,就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基础教育生态,最终影响到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石中英说。

此外,石中英进一步指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都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以往教育部门出台的许多政策也都对这些禁止性行为说“不”,但是显然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原因甚至不是来自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而是有其深厚的社会成因,像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这类行为甚至是在家长强烈要求下发生的。因此,要真正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也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光向学校提要求是不够的。

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是政策落地落实的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中,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如何保障这些规范办学政策的落实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入学公平是整个教育链条起点上的公平。当下,个别地方‘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破坏义务教育公平的违规招生现象,损害了教育公平、破坏了教育生态,影响民众的教育获得感,亟待认真治理。整治招生乱象需要把整个基础教育招生入学流程放置在阳光之下,规范开展,督导跟进,交流经验,见贤思齐,曝光乱象,以儆效尤。”王定华指出,《通知》将日常管理失序作为规范整治的重点之一,十分必要。

此外,金志峰指出,监督和问责是政策过程和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办学治校监督问责机制,是促进“规范管理年”行动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和保障。

澎湃新闻注意到,《通知》对于学校规范办学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方面,健全对学校办学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教育主管部门之外,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于学校办学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增加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畅通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建立曝光台,对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通过曝光台公开通报批评。另一方面,强化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问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严格督办问责;中小学幼儿园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处,并对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长效机制予以充分保障。”在金志峰看来,“规范管理年”是全国范围的年度性重要行动,但并非单纯的年度性工作,而是以阶段性的系列行动为契机,推进规范办学的持续开展和长效机制的构建完善。因为,《通知》从评价激励、能力提升和政策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系列要求,推动构建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包括: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如实记录办学治校负面行为,对其中重大负面事项单列显示,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这样,通过客观记录负面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并与激励高度绑定这三项连贯性措施,成功构建引导学校长期规范办学的有效机制。

建立完善干部教师规范办学能力提升制度。各地择优筹建一批规范办学基地校并完善其进入和退出机制,作为区域学校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和教研员业务提升的基地;统筹教师培训各类项目和基地、工作室等,组织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强化规范办学底线要求的培训。

同时,《通知》要求不断总结完善规范办学相关政策制度。地方的政策实践和学校的经验探索是深化规范办学机制的宝贵资源,应对其加强宣传、表彰和推广,组织力量予以深入研究和深度总结凝炼,推动相关政策制度的持续完善,以制度建设促进办学治校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整治“师德师风失范”:对个别害群之马应绝不姑息

近年来,时有关于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情况的问题引发舆论关注。此次,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将“师德师风失范”列入“三项规范整治重点”之一。

“这些年,绝大部分教师扎根基层、默默奉献、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凸显,值得信赖,值得讴歌。但仍有个别教师背离育人要求,作风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王定华表示,因此,《通知》将师德师风失范作为规范整治的一个重点,十分重要。

王定华认为,在“规范管理年”,各地各校对师德失范行为,应立行立改;对个别害群之马,应绝不姑息。在教育强国建设进程中,广大教师应当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涵养师德师风,避免失范行为,体现以身作则,成为年青一代终身发展的楷模;努力做到心有大我、至诚报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启智润心、因材施教,勤学笃行、求是创新,乐教爱生、甘于奉献,胸怀天下、以文化人,不断展现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中小学书记校长应当及时修订学校章程,贯彻学校管理标准,实现现代学校治理,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

“各地各有关方面也要关心教师成长,回应教师诉求,解决教师关切,出台更多惠师政策,推动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四有’好老师不断涌现的可喜局面。”王定华强调。

此外,金志峰指出,“近年来,各地不断推进依法办学治校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少数地方和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依然突出,亟待强化依法治校、加强行为管理、促进规范办学。”

在金志峰看来,在学校安全和规范管理的背后,关键决定因素是人的因素。强化书记、校长办学治校的法治思维和底线坚守,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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