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
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
妻子起诉丈夫离婚,丈夫同意离婚
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法院的判决给为人父母者划了一条红线,孩子不是父母私产,家庭并非法律盲区,如何履行养育子女的责任,法律上有规定,道德上有约束,岂可推诿塞责,岂能置身事外。本案原、被告双方推卸各自责任,拒绝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想把她当包袱一样甩掉,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理应予以谴责。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即便离婚也不能推卸。作为父母,“呵护成长”是应尽的责任,“抚养教育”是基本的义务。父职母职,实乃天职;生而不养,实乃大过。
网友纷纷为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点赞,舆论浩荡,彰显法理情理,希望当事父母幡然悔悟,亦望天下父母尽心尽责。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