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
湛江市人社局召开
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培训会议
加强指导和推进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
我市已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69.6万元
受惠学生达到5746人次
根据《转发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20〕11号)等文件精神,求职创业补贴在对象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时限等方面均有所调整。
具体如下:
01
补贴对象范围扩大:
本市2021届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二)残疾人;(三)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02
补贴标准提高:
补贴标准从每人2000元提高到每人3000元。
03
补贴时限有变化:
补贴时限为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内。
会议要求,要将落实求职创业补贴作为服务困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实抓到位。
各学校要学习掌握政策、宣传政策,让困难学生应享尽知,主动做好申报工作,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学生申报、初审、公示、上报等各项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紧审核审批,确保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发放。
来源:湛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