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30万元!
最高500万元!
大学本科以上就可申报!
珠海这个新规正在征求意见!
11月3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据悉,珠海拟对经择优评审入选的人才创业项目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度500万元。
同时,未入选的人才创业项目,对申报人为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所申报项目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拟择优给予一次性3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
申请人才创业项目
应同时满足多个条件
据悉,《珠海市人才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总则是坚持市场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原则,通过择优评审、无偿资助的方式,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创新创业经验和能力、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能够引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人才和项目。
在类别及资格条件方面,人才创业项目是指海内外人才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所实施的项目,企业具有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和发展潜力,项目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较好的应用前景。
申请人才创业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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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型微型企业,其主营业务属于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范围,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4年。
(二)项目申报人具有国内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为项目承担企业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30%(其中以法人名义持股的,须为持股企业第一大股东),并担任企业副总以上管理职务或为技术总监以上研发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所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珠海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与申报人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四)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
(五)拥有项目研发及产业化的自有资金。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
尚未在我市注册企业的人才
也可申报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尚未在我市注册企业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参加我市创新创业挑战赛等活动,采用“先评审、后注册”的方式,申报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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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港澳台居民。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
(三)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境)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工作1年以上,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申报人应承诺评审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最高资助额度500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择优评审,按照一类、二类、三类三个层次对入选的人才创业项目拟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度500万元。
未入选的人才创业项目,对申报人为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所申报项目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拟择优给予一次性3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
通过贷款贴息等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到,拟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降低人才创业项目实施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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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行贷款利息补贴,对在项目实施期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放款的,按贷款合同签订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拟进行保证保险费、融资担保费补贴,对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融资担保贷款、保险贷款的企业给予保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计算,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1号)规定的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优惠政策。
拟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创业项目实施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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