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有关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要求,结合我盟实际,现将组织开展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报名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工人考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组织技术工人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五级、四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按申报条件确定申报等级,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将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及相关材料原件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 年11月5日至16日;鉴定日期:2020年11月21日。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可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xlgl.gov.cn/)查询下载。具体材料提交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1.5寸白色背景近照2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发送邮箱地址xm8225860@163.com。
4.各旗县市(区)报名时附花名册一份。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函》(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收取鉴定费。
五、考评范围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等35个职业(详见附件1)。申报条件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具体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nm.osta.org.cn/查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与国家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丽华 王志红
电 话:(0479)8238239
邮 箱 号:xm8225860@163.com
附件1:《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目录一览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来源:锡林郭勒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