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抱怨:凭什么?家长:最好天天补
在多年以前,各地教育部门就已经明确下发了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条例,并作出了一系列惩罚条款,期望以此可以约束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行为!
如今在大城市已经很少看到在职教师,在周末或者寒暑假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了,但在很多三四线城市,违规补课的现象依旧无法杜绝,甚至有不少胆大的教师直接将补课教室放在了学校,公然组织学生周末补课!
而最近教育部再次下发“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条例”,并规定任何在职教师决不允许在校外的任何补习机构担任补习老师,违者将受到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处理,直接开除该名教师的任职资格,吊销教师资格证,从此再也不能担任教师职位!
禁止有偿补课,就好比你邻居比较有钱可以一天吃一顿肉,而你经济稍差,只能两天吃一顿肉,这时你就强烈要求政府禁止每天吃肉,规定只能两天吃一顿,因为你觉得这样不公平,邻居吃肉多,力气更大,搬砖的时候效率更高,挣钱会比你越来越多,以后会顿顿吃肉,差距越来越大。但是你却忽略了,禁止在校老师补课,还有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补课,你的邻居始终会比你搬更多的砖,吃更多的肉。
教师在培训机构上课也不允许,培训机构都不是自己学生。现在看,中小学教师和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不亚于医患关系。学生不好教,知识难度大,课本内容浅,考的内容又广又活。学生累、老师累,上级主管部门只喊负,越喊学习负担越重,初一就考8科,11点睡觉是奢侈。
而现在的家长恨不得盼着学校天天补课,最好孩子一直在学校上课才好,自己就轻松了,打打牌,搓搓麻将多惬意。学校不补课,孩子回到家,自己管不住了孩子,还要花更多的银子给小孩报辅导班。
最不想补课的实际上是老师,平时上课就已经很累了,难得周末假期还不好好休息一下。补课的大多是一些年轻教师,买房成家,最需要钱的年龄。
现在地球人都知道,中小学教师是严禁补课的,这一点不论上至教育部,下到县教育局以及学校都有类似的文件规定,口径基本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可现实情况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禁止的是听说听道的优秀教师,对那些私下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来说什么规定都是形同虚设。
应该说从上级部门的严禁补课角度出发,不外乎有三点原因:一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辅导,二是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三是纠正公职人员的既拿国家工资又赚外快的不公平、不正之风。
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法律依据不足,教师工作之余有偿补课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有偿补课的部门规章涉嫌违宪;
二是中小学生补课很有市场,在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理念加持下,中小学生甚至刚上幼儿园的孩子都被推向各种社会培训,社会培训良莠不齐,其师资又满足不了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
对待文化补习,教育行政部门简单地规定禁止在职教师参与,忽视了社会现实,对中小学生及家庭的需求没有正面回应。
对中小学生补课,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宜疏不宜堵,建立教师有偿补课注册备案机制,对参与补课的教师实行信誉评级,主动向社会推介优秀中小学培训教师,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也有中小学教师质疑:国家已经明确允许大学老师可以有偿兼职,有偿讲学讲座,到处走穴捞金,服务社会,而为什么中小学老师就不能够服务社会呢?同样是老师,拿的都是国家的“俸禄”,为什么“州官”可以四处“放火”,中小学老师“老百姓”就不可以“点灯”呢?
实际上,中小学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而大学是国家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虽然都是教育事业单位,但性质不同。弄清这两点,你就应该明白为什么中小学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了。中小学教师虽是事业编制,但他们是国家一类事业编制,在义务教育法及教师法中,性质就如公务员一样,所以不允许自行有偿补课。
你们那里还有补课现象吗?你支不支持中小学教师开展有偿补课?你会让自己的孩子去参加补习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