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照镜有助于大家观容貌、正衣冠、端品行,分辨自己的美与丑、是与非。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南开大学读书时写道:“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庄。”
古人常照镜是以修身为目的。唐太宗李世民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我们教师常照“镜子”,是为自察、自律、自尊、自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人师表,成为教育人的典范。
如何照镜子呢?
一、应以教育政策法规为镜。教师必须有法制观念,从自身做起,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捍卫法律之尊严。
二、应以昨天为镜。反思以往,是非曲直、善恶丑美、荣耀与耻辱、成功与失败,尽在其中。教师要把握自己的底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骄不傲,自强不息。
三、应以教育对象为镜。学生是受教育者,教师与学生朝夕相处,要相互沟通,耐心倾听学生的建议与要求,用爱去关心学生、体贴学生、教育学生,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四、应以先进模范人物为镜。教育上的先进典型人物是一面旗帜,是教师立身的楷模、行为的榜样。要经常找自己的差距,鞭策自己,完善自己,靠近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