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人行道骑车被迫在电视台公开道歉,这是教师的特殊待遇吗?

近日,贵州省福泉市聂姓教师因在人行道上骑车,被要求在福泉电视台上向全市公开道歉,其所在学校的副校长也通过电视台公开致歉。据说这样做是因为福泉市没评上文明城市,因为教师在人行道骑车这种不文明行为被树为反面典型,但却引起了网上热议。教师违规,应与其他人同样处罚,这无可非议,但是为什么单单让教师在电视台公开道歉呢?难道这是教师的特殊待遇吗?还是想毁掉一个老师?

一、教师被要求在电视台公开道歉,是因为教师是软柿子吗?教师在人行道上骑车确实是一种不文明行为,需要制止,需要反省,但用得着在电视台公开道歉吗?为什么要把这一违规的教师树为典型?难道不是因为教师是软柿子,是弱势群体吗?

相信该市不文明行为不止这一种,也不是这一个老师,那么为何偏偏把这个老师树为反面典型?假如违规的是权力部门的公职人员,文明办会去办吗?假如违规的是普通市民,没有单位,你让他到电视台去公开道歉,他完全可以拒绝。而一个教师,就因为是属于公职人员,吃财政饭,但又没有权力,因此被树为了反而典型。

二、教师被要求在电视台公开道歉,无异于是对教师人格的侮辱。虽说教师不文明行为需要处理,但是要是在电视台公开道歉,这有点像过去那种游街示众的感觉。在今天这个文明社会,哪还有这种非文明的处罚方式,用非文明的处罚方式来处罚不文明行为,本身就是一个笑话。涉事教师因为轻微违法在电视台上道歉,就连所在学校副校长也受到牵连在电视台道歉,这无异于对其人格的羞辱。

在现在大家都遵循尊师重教的当下,反而让教师被树为反面典型,难道不是在贬低教师形象吗?让公众怎么去尊师重教。

三、涉事教师电视台公开道歉,将来还怎么教书育人?我们说教师因为承担教书育人的角色,因此更要对自己要求严格,不能自毁形象。但是教师也是普通人,再说也有这么大的群体,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存在偶然的不文明行为。但我们不能上纲上线,把教师当成了圣人,也还是允许他们偶然犯错。而教师严令禁止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才是重点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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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教师被罚在电视台上道歉,就连所在学校副校长也受到牵连在电视台道歉,这位教师的形象彻底被毁了。以后她在学生面前说话怎么有底气?学生还会听她的吗?家长怎么看这位老师?受牵连的学校及领导又会怎么看这位老师?这难道不是想毁掉一个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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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教师当然更是首当其冲,但因为教师在人行道骑车被迫在电视台公开道歉,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大家觉得教师在人行道骑车被迫在电视台公开道歉,是不是因为教师是弱势群体?你们赞成这种处罚方式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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