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数十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不合格,将对同门论文重点抽查

湖南省近期公布了2019年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通讯评议结果。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湖南省教育厅官网11月9日公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14〕5号)精神,省教育厅对有关学位授予单位2018-2019学年度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所有抽检论文均送往省外同行专家进行了“双盲”通讯评议。现将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予以公布。

湖南省教育厅在通知中介绍:对此次通讯评议结果中有“不合格”评价等次(3位通讯评议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32篇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培养单位要对其所属学科和指导教师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进行重点监控,省教育厅下一年度将继续抽检该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对被评为“存在问题”(3位通讯评议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或者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加送了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10篇硕士学位论文,请有关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我厅将进行约谈。

湖南省教育厅方面表示: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是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分析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根据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和提高质量的具体措施,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教育部教育督导局8月26日下发《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通知中要求全面排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采取行动,由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知道教师,复核、排查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对于导师责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上述通知中要求各高校:提醒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学术底线,告知指导教师如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将受到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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