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得越高,摔得越惨!
这句话用来形容老师特别恰当!
有人把教师比作“园丁”、比作“蜡烛”,把教师喻为阳光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是对老师最大的敬意和肯定!但是,慢慢地,这些赞美之词逐渐演变成了老师们的枷锁,将他们束之高阁、过度神化成超脱七情六欲的“圣人”。
.给予他们的要求越来越高,只要他们稍有差池,那将要面对的就是舆论的狂风暴雨!
近日,贵州一中学女教师(聂姓)因“人行道骑车”而上电视台公开道歉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或许是“教师”二字太敏感,亦或许是教师身份太典型。总之,女教师出了镜,在摄像机面前给了全社会一个“完美的交代”。
聂老师在公开检讨中表示,自己曾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这是不文明行为,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我向全市人民道歉。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文明市民,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因为聂老师的缘故,她所在学校的副校长也在其后通过电视台公开向社会致歉。
“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教育单位我们感到很惭愧”
让当事人通过电视台公开道歉,并作表态性发言,这的确能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至少这位聂老师和她的同事们,肯定没有人再敢越雷池一步了,毕竟上电视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事儿,更何况还要通报批评,只要有一次这样的经历,整个职业生涯基本就毁了。只是,这真的是我们要的“文明”吗?
交通违法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每个人或多或少可能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交通违法,接受处罚这理所应当、合情合理,但将一位女教师暴露在镜头前公开检讨,怎么看都有些过度执法。而且,教师个人违法,还牵扯学校,连带学校领导,不知道这又是出于什么考量?
难道就因为她是老师?就可以把未评上“文明城市”的锅甩给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教师成了一个人人都可捏一捏的“软柿子”。任何人、任何行业都可以对他们指手画脚,动不动就给他们戴上高标准的“道德”帽子。谈责任、谈义务的时候他们是圣人,应该无私奉献。说权利、说待遇的时候他们还是圣人,应该无欲无求!
因“人行道骑车”而上电视公开检讨,明眼人一看就是“无理要求”,更何况还要连带单位领导。教师不懂拒绝,校长也不懂拒绝?答案不言而喻!哪怕是教师个人和学校领导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那也由不得他们,像学校这样的弱势单位,哪儿有抗拒的权利。
如果有,现在的教育环境也不会是这个模样!今天这个活动进校园,明天那个知识进课堂;今天这个单位来检查、明天那个部门来督导;今天填一堆表格,明天整一套资料;无限侵占老师们的时间和精力,关键是这些东西还没有一个跟教学有关。但这些,学校能拒绝吗?只需要一个文件,老师们再苦再累还不是得加班加点去完成。
任何人违法违规都应该受到惩罚,教师自然也不能例外。但教师它也只是一个职业,和其它职业一样。只愿也能得到同等对待。众生平等,这才是真正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