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严禁医院挂靠多家医学院校!

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组织管理、提高教学基地临床教学质量,河南省教育厅、省卫建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称,规范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明确规定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近年来,有相当一部分医院不按规定进行审批,违规自主加挂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以至于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一所医院同时成为多家高校附属医院的乱象。“实际上,不少附属医院难以承担教学医院的任务,医学教育系统性、规范化教学受到严重影响,难以保证教育教学的同质化。”河南省卫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办法》明确了临床教学医院要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并将其划分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指出各自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

No.1

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办法》指出,附属医院科室设置应该齐全,其中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要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

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其中硕士学位的带教教师占带教教师50%以上,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医疗卫生编制按病床数与职工1:1.7的比例配给,医院按教师与学生1:6-7的比例遴选带教教师。

No.2

教学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办法》称,教学医院应内、外、妇、儿各科室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

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65%以上。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医德医风良好、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包括承担临床课理论教学任务的具有相当于讲师以上水平的人员,直接指导临床见、实习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No.3

实习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综合性实习医院一般应内、外、妇、儿各科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各种实习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实习医院要具备适应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

有一支较强的卫生技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教学需要的技术骨干,能保证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进修医生不宜承担临床带教任务。

今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抓紧制定完善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

此项规定的背后,反映出附属医院管理的收紧之势。

来 源 / 大河网、河南日报客户端、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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