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湖南永州一柏姓19岁男生疑因感情问题,在留下一封遗书后,纵身从学校宿舍6楼跳下死亡。家属认为学校负有一定责任,要求校方赔偿十多万元,校方却坚持认为没有责任。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据了解,家属上网咨询后,评估出100多万赔偿来,认为学校有责任,比如没有进行心理辅导、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就学校负15%的责任,也就是要赔十几万元。
但是校方坚持认为学校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偿一些,但没有赔偿义务。双方经数次谈判,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家属在学校门口高举“漠视生命,天理难容”的条幅,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他们和学校保安发生了冲突,家属遭到阻拦后情绪激动,不停地喊“杀人啦”。
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
那么柏某跳楼自杀,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
据柏某家属透露,学校是有上心理课的,柏某与同学关系不睦又感情受挫,低落的情绪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他们认为心理课上就应该对柏某进行帮助和治疗,但都没有这样做,因此学校要对柏某的死负一定责任。另外,家属对学校收了钱是否投保也提出了质疑。
近些年,关于高校学生自杀的报道层出不穷。2001年,华南理工一硕士生韩某在学校跳楼自杀,据传是成绩原因导致压力过大;2015年,武汉一个高校的学生从学校信息部跳楼自杀,疑因多科挂科无法毕业,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中国地质大学新疆籍女孩常某在留下一封“不敢面对亲友”的遗书后,凌晨三点从13楼跳下,后经警方调查发现,常某最近几年的学费全都被其用于网购。
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件痛苦而艰难的决定。然而这些尚在花样年华的学生,却完全失去了对青春的珍惜和世界的留恋,是怎样的痛苦和压力让他们不能承受,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总结起来,这些学生自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感情受挫。很多学生到了大学后开始谈恋爱,在他们看来这种爱是轰轰烈烈的,一旦吵架拌嘴或者遭遇被分手,就觉得失去一切生无可恋,心智不够成熟。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学业受挫,在大学以前,我们的学习生活虽繁重而压力大,但总体上学生其实不需要规划太多,有老师和家长督促着,什么都不需要想,尽可能把高考分数刷高即可。但大学不一样,没有人监督要求,没有人规划和告诉你要怎么做,很多学生为此失去了学习的动力和方向,有学习跟不上的、有考试不理想的、有挂科的、有拿不到毕业证书的、更多是浑浑噩噩上完大学,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的,迷茫让他们绝望。
金钱问题也是大学校园里的一大问题。骤然有了比较自由的支配钱的权力,有的学生是没有能力对其进行管理的。有的为了网购花光了学费、有的人向信贷公司借贷还不上、有的人裸贷被小额贷追债。
还有就是遇上应激性事件,与家长、同学、老师发生矛盾口角甚至动手,一怒之下选择自杀的事件也不在少数。或者是在与同学的长期相处中产生矛盾,积怨已久,某日突然情绪失控选择暴力发泄,伤人,或者自伤。
发生跳楼、自杀等惨剧是谁都不想看到的。除了学生自身存在问题,家长、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长除了为孩子提供生活、学习条件外,更应该注重孩子心理素质的培养。让孩子有抗压能力,有跌倒了再爬起来的勇气,越挫越勇。让孩子待人接物,有足够的胸怀和眼界,不为小事困扰不已。
学校也关注到如今学生越发敏感的心理变化,注重心理辅导。这些学生虽然已经到了成年的年纪,但未经历社会的洗礼,心智尚不成熟,因此学校有责任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对那些行为表现有异样的学生,学校应该及时跟进,并进行辅导,必要时进行治疗,防止悲剧的发生。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