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对个别新型普通高校适当放宽

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对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转高等教育发展失衡态势的建议》,教育部经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于近日予以答复。

11月20日,教育部官网在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71号建议的答复》中披露了上述答复的具体内容。

教育部分别从“强化‘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强化中央对地方高校的财政支出责任”“强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力度”以及“强化‘双一流’计划高校的动态调整”四个方面作了回应。

其中,关于“强化‘双一流’计划高校的动态调整”,教育部在答复中提到,“首轮(“双一流”建设)确定140个建设高校、465个建设学科开展特色建设、整体推进,2020 年首轮建设结束后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综合评价结果等情况,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教育部强调“总的考虑是坚持一流目标、突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建设导向,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

此外,教育部还“支持地方政府在给予本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的同时,支持和鼓励本地其他高校立足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更加主动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整体发展和学科建设水平”。

教育部还在答复中披露了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动向。

教育部在答复中称,“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拟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保证国家安全具有特殊意义或属于填补全国学科领域空白的个别新型普通高等学校适当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此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今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了“审核工作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标签: 教育部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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