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机构收钱操作上名校未果,被28名家长告上法庭

“通过特殊渠道,花钱就能进名校。”马上又要到小升初招生报名预热季,有些家长为了让孩子如愿进入心仪的重点学校,选择相信所谓“有门路者”的承诺,并为此一掷几十万。

记者注意到,在11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社会生活热点领域刑事诈骗典型案例”通报会上,不仅有家长上当受骗,也有教育培训机构被坑。

轻信某教育平台用户 一家长被骗30万元

为让即将上小学的孩子能进个好学校,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张欣多方打探消息。

2019年5月,张欣在家长聚集的某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上结识了赵璐,赵璐谎称自己手里有西城区某重点小学的赞助指标,可以帮助张欣的孩子入学,要求她先交30万元咨询费,办成后再收取40万元。

同年5月31日,张欣与赵璐签订了《教育信息咨询协议》,赵璐承诺让张欣的孩子进入该重点小学,如果没有成功入学,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张欣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赵璐30万元。

期间,张欣询问事情办理进展,赵璐表示事情正在办理中,让张欣放心。直到2019年8月底,赵璐称指标太紧张了,之前找的关系不能办了,新找的办理人跑路了,承诺一定把30万元退还给张欣。此后,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仅还款1万元便再无消息,之后,张欣报案。

法院审理发现,赵璐没有能力办理入学事宜,并将张欣的钱全部用于还信用卡欠款及日常生活消费等。

北京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袁慧向未来网记者解释,尽管双方签订了《教育信息咨询协议》,但是,协议承诺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名校,法院不予支持这种约定和协议履行,因此,判定此协议为无效约定。

最终,北京西城法院以被告人赵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退赔张欣支付的钱。

轻信他人“教委有人能办事”,培训机构老板被“坑”

在北京发展的吴晟于2017年春节前,收购了同学刘先生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成为该公司的新法定代表人。其间,该机构宣称有渠道,可以通过“点招”方式,帮助学生在小升初时升入重点初中。

未来网记者从北京西城法院获悉,为了让孩子通过学校在教育培训机构的“点招”进入重点初中,一些家长向该机构支付了几万至十几万不等的费用,并与机构签署了保障孩子进入重点中学的协议。

然而,2017年4月,北京市教委颁布新规,严格禁止小升初“点招”入学。

很多已经缴费的家长催问协议进度,吴晟无力解决,也联系不到刘先生。后来,得知堂弟的女友叶思雨是北京人,吴晟向叶思雨求助。叶思雨谎称自己有教委的关系,可以帮他解决公司的问题,并索要一个孩子2万元费用。之后,吴晟陆续将一些学生的资料交给叶思雨,先后给了叶思雨21万元。

到了2017年7月底,吴晟忽然联系不上叶思雨,听说叶思雨涉嫌诈骗被抓进了看守所,只好报警求助。

后经法院调查,叶思雨收了吴晟的钱后,认为打算进入重点中学的那些学生都很优秀,很多已经通过剑桥英语“KET”“PET”考试,还有的学生取得了全国“迎春杯”“希望杯”数学竞赛奖项,就直接到学生心仪的初中投递了简历,但都没有得到回复。叶思雨将骗得的钱款用于还款、委托他人放贷等。案发后,叶思雨家属代为归还了吴晟的被骗款项。

记者获悉,因这件事引发合同纠纷,吴晟被28名家长告上法庭,其中5位家长接受了调解,23位家长在庭审中胜诉,法院判决吴晟退回家长交的“办事费”。

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思雨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岩表示,学生家长不应盲目迷信教育培训机构,机构更不应利用欠缺明晰政策依据的入学方式招揽学生,游走在教育行业监管“灰色地带”终将害人害己。

西城法院副院长汪琦认为,发生在社会生活热点领域的刑事诈骗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议大家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不要轻信他人,对于“身边人”“熟人”也要心存防范、保持警惕,自觉抵制“托关系”“走后门”,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除法院工作人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 未来网 作者 | 李盈盈

编辑 | 白国宁

校审 | 白国宁

编审 | 李 远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