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负!青海省教育厅发文了

省教育厅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十项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

及家长过重课业负担

11月18日,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作业管理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及家长过重课业负担。

十项规定包括: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不得超量布置作业。学校必须制定学生作业实施方案,教务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筹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

★留足作业时间,不得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布置作业。学校和教师需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休息调整、发展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充分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科学合理设计作业,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惩罚性作业。学校和教师应基于课程标准及相关课程指导意见,围绕作业的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分层筛选作业;

★规范作业来源,不得利用非正规教学资源布置作业。不准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学辅助资料,不得超量订制教学辅导资料,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

★作业布置给学生,不得将作业布置给家长。教师不准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替完成的作业,不准将学生的课业任务布置给家长完成;

★明确家长教育责任,不得加重家长额外负担。不准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准让家长分析错题并反思原因;

★作业由教师批改,不得只布置不批改、不反馈、不讲评。教师严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对学生作业采取多样化评价,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督促学生订正,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

★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不得加重教师负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教师教育教学以外的工作负担,保障教师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和批改学生作业;

★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引导家长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和教师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合作,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校互动平台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

★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包庇纵容违规布置作业行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强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管理,引导教师重视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的行为,对相关举报认真查实,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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