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持续开展妇幼健康促进活动,有助于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监察专员廖永前介绍,针对新时期妇幼健康新需求,我市探索建立覆盖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推动“中医+妇幼”融合发展,持续做好妇幼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委、团市委等部门,开展了“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项目”,指导区县妇幼保健院创建8个青少年健康关爱基地,规范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在职业高中和高等院校试点开展校园门诊,指导学生预防艾滋病、非意愿妊娠。并试点“青春护航”项目,培养学校年轻教师参与互动式课堂教学。还创新举办“关爱青少年健康夏令营”,引导孩子掌握健康知识。
在推进育龄期生殖健康方面,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免费药具发放和信息管理系统,为群众提供免费药具自助服务。将避孕服务融入孕产期保健服务中,抓住产前保健、分娩服务、产后访视、42天复查4个节点,将避孕宣传融入到日常服务中。
在推进孕产期保健方面,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连续多年将母婴安全核心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加强对精神病、传染病和内外科合并症等高危孕产妇管理。依托12个市级和100个区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分片管理、保底接收、双向转诊”的方式,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
在推进更年期女性关爱方面,市卫生健康委将更年期女性保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规划,在健康管理中心和妇产科门诊中探索建立更年期分级管理制度,大力支持更年期多学科研究。重庆医科大学附二院被评为首批国家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在推进中医加妇幼融合发展方面,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标准,明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科的要求,为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服务提供政策依据。在试点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妇产科、中医内科等亚专科,推广针灸、小儿推拿等技术。永川区、潼南区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丰都县妇幼保健院以鲁渝扶贫协作为契机,拓展10余个中医药服务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标准化“妇孺国医堂”。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监察专员廖永前介绍,目前我市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主要任务为: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8/10万及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5‰及以下。在个人和家庭层面:提倡适龄人群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为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在政府和社会层面: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强新生儿疾病防治和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女性关爱服务,推进生育全程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强化出生缺陷防治,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推进妇女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优质的服务。
新闻多一点:
家长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监察专员廖永前提醒市民,对于有生育安排的家庭,应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树立优生优育理念,充分认识怀孕和分娩是人类繁衍的正常生理过程,建议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积极参加婚前、孕前健康检查,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补充叶酸。预防感染、戒烟戒酒、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
同时,女性市民发现怀孕要尽早到医疗卫生机构建档建册,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按照不同风险管理要求主动按时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掌握孕产期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孕期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有异常情况者建议遵医嘱适当增加检查次数,首次产前检查建议做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查,定期接受产前筛查。高龄高危孕妇建议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产前诊断服务。孕妇宜及时住院分娩,提倡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孕妇宜保证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维持合理体重。保持积极心态,放松心情有助于预防孕期和产后抑郁。产后3~7天和42天主动接受社区医生访视,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避孕措施。再生育者保持合适的生育间隔。
作为家长,应强化儿童家长为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儿童家长健康素养。母乳是婴儿理想的天然食物,孩子出生后尽早开始母乳喂养,尽量纯母乳喂养6个月,6个月后逐渐给婴儿补充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1岁以下婴儿不宜食用鲜奶。重视亲子关系,了解儿童发展特点,理性看待孩子间的差异,尊重每个孩子自身的发展节奏和特点,理解并尊重孩子的情绪和需求,为儿童提供安全、有益、有趣的成长环境。发现儿童心理行为问题,不要过于紧张或过分忽视,建议及时向专业人员咨询、求助。避免儿童发生摔伤、烧烫伤、窒息、中毒、触电、溺水、动物抓咬等意外伤害。
此外,家长应做好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免疫规划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接受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等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视力、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及孤独症筛查等0~6岁儿童残疾筛查,筛查阳性者需主动接受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3岁以下儿童应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8次健康检查,4~6岁儿童每年应接受一次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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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