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独自往返20公里上下学,给全家人洗碗、拖地,这样的家务劳动落在一个8岁女孩身上是否过重呢?上海闵行区的胡先生就发现,他的前妻黄女士就让他们的女儿苗苗承担这么多的家务劳动,不过,黄女士却认为这是一种培养孩子自主意识的教育方式。胡先生和黄女士僵持不下,于是胡先生只好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前妻告上法庭,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苗苗的父母于2015年离异,苗苗一直跟随父亲胡先生生活。后来,苗苗的母亲黄女士跟一名外籍男子再婚。2018年,黄女士找到胡先生,说可以带苗苗出国读书,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2018年,黄女士与胡先生达成协议,苗苗开始跟随黄女士生活。但是,胡先生却发现,苗苗并没有跟母亲出国读书,而是在国内读了小学,并且生活状况并不太好。胡先生称有一次老师直接跟他说,以为小孩是孤儿。
原来,根据老师反映,苗苗上学后,几乎都是独自往返20公里上学和放学,并且在家里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
苗苗的语文老师表示,苗苗就说在家要洗碗。她说要很多时间的,洗一水池。爸爸吃的,妈妈吃的,还有弟弟吃的都要洗的。
苗苗的班主任告诉记者,苗苗母亲说冬天的衣服也苗苗自己洗。班主任向苗苗妈妈表示她太小了,如果让她洗袜子,洗小手帕,或者里面的小衣服,这种教育方式非常好, 但是孩子毕竟太小,才一年级,怎么能搓得动那么厚重的衣服。然而苗苗妈妈说她不管,这么脏,洗衣机洗洗不干净,她是不会给她洗的。
对此,黄女士承认确有其事,不过她表示,这只是一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黄女士称,(苗苗)奶奶就觉得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应该给孩子,任何孩子想要的东西都应该满足孩子,那跟我们年青这一代的人是有代沟。
黄女士现任丈夫则表示,按照中国人想法应该不会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做这些家务,但他觉得从小培养自理能力是大多数中国孩子需要培养的事情。
胡先生认为,苗苗并没有得到黄女士妥善的照料。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案件一审,却因证据不足而败诉。随后,胡先生重新搜集证据,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调查发现,黄女士一家从2017年起,就一直领取低保,并且无法提供其他的收入证明。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有理由怀疑黄女士夫妻是没有能力来继续对孩子进行抚养。
2019年10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抚养权的上诉案件作出了二审宣判:一、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二、胡先生、黄女士婚生女苗苗自判决之日起随胡先生共同生活;三、黄女士自2019年11月起按月支付苗苗抚养费人民币250元,至苗苗18周岁时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摄像:沈佳俊、林羡德 编辑: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