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教育部: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解决“一老一少”问题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近日,教育部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4号(教育类433号)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关于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教育部组织专家做过研究论证。

针对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建议,教育部回复称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当前最迫切的是根据人口的变化和城镇化趋势,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满足老百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此事在网络引发广大网友讨论,“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一度成为了话题热点,也被不少普通群众期盼和看好。

教育部坦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势必会带来大量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和结构都提出新的挑战。

教育部透露将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以县为单位制定并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将城镇小区配套园作为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资源的主要渠道和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关键举措。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等。

“幼有所育”事关千万普通家庭的切身利益,也是民生工程的价值追求。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孩童成长的关键环节。

很大程度上,学前教育有着小学、初中教育更为短板面,教师资源、教学环境、基础体系、教学特征等差异化,与教学对象、服务本质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学前教育更应坚持普及普惠的原则,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上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提供安全优质的教育环境和空间。

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公众对学前教育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对学前教育是否应具强制性,或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具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说到“入园难”,不免想起孩子3年前“入园无门”的经历。相信不少人都看过类似“幼儿园招生,家长雨夜通宵排队报名,摆躺椅裹棉被”之类的标题,尽管没有新闻报道所描述的那么夸张,但入园问题着实让不少家长伤透脑筋。

小区妈妈们一起遛娃时,都会交流“择园”经验。这才发现,原来幼儿园也有鄙视链,站在最顶层的是国际幼儿园,号称双语教学,每年交费15万元-20万元,其次是每月5000-8000元的“私立园”,末端则是每月两三千元的民办园,大多藏身小区居民楼,缺乏独立的活动空间,卫生状况也马马虎虎。

说到幼儿园鄙视链,还有个特殊存在,那就是公立幼儿园。北京的公立园物美价廉,每月收费不过千元,餐饮质量、活动空间都没得说,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进不去”。幼儿园附近的居民和直属机关单位,早已锁定入园名额。对于附近没有公立园的家庭来说,入园难、入园贵,让人异常心累。

结合个人经历来看,相当一部分民众主要是看中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免费,这才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化,视为解决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的良方。

“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的呼声里,代表的就是民意诉求。相对小学、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对专业人才、幼护服务、师资力量、教学基础提出了更高要求。简而言之,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要考虑到政策投入和行政成本的问题。当然,从制度设计、再到配套政策、又到相关协调性工作跟进,都是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必须解决的系统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学前教育在国内相对起步较晚,相关基础体系较为薄弱,同样是需要加大和提升的短板之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事业始终是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行稳致远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标注国家综合实力提振后劲的重要板块。尤其在教育改变命运、知识就是力量的社会价值体系里,学前教育同样值得平视和推崇。

立于群众角度,呼吁“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因“义务教育”具备免费性、强制性、普及性和全面性等特征,从某个侧面来说,正是从普通家庭自身将责任过度给政府承担。尽管社会上对学前教育是否理应有强制性、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需要强制性等问题,进行了一番番讨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切的答案。

学前教育是否有强制性没有确切答案,不过部分地方和家庭因为学前教育资源、力量、服务、管理等掣肘,如户口户籍、房产地址、身份限定、供需矛盾等问题,造成“入园难”“入园贵”的事实客观存在。

对不少家庭来说,“入园难”问题的直观衍生的是孩子看管难、家庭精力透支、育儿成本加大,甚至出现“一个人离职专门带小孩”的家庭负担。因此,在考虑和推进“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课题之前,似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相关精神和责任,着力拓展和扩充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畅通“入园难”的堵点淤点问题,满足百姓群众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更为显得是迫切需要。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教育本质理念就是立人育人,讨论“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正是服务“人”、为了“人”的价值彰显。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让普通家庭不再为“一园难求”而困惑,正是当下最直接、最有效、最公平的破解路径,翘起学前教育更加美好明天的翘板。

教育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在园幼儿4713.9万人,比上年增加57.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3.79%。

近年来,我国“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所缓解,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31个省(区、市)制定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但学前教育供需矛盾仍然明显。

教育部坦言,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建设、运行保障机制、幼儿园监管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

以生均公用经费为例,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地区间不平衡的状况仍然十分明显。广东省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虽然排名全国第一,但其幼儿园生均经费仅6039.55元,排名末七位。将排名第一的北京与居于末位的河南省相比,差距则更为突出。河南省2019年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仅为3788.54元,北京是其10.98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势必会带来大量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和结构都提出了新的挑战。”教育部说。

首先,必须承认,现阶段学前教育成本高涨,确实让相当一部分家庭不堪重负,甚至有人将入园难看作是二孩政策落地的拦路虎。其次,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水平参差不齐,类似黑心园、无良幼师虐待幼儿的新闻屡见不鲜,也是家长呼吁学前教育规范化的重要原因。

但是,义务教育不仅有免费和普及的特性,更具备统一性和强制性。对尚处于学前教育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幼儿发育水平差距不小,男童和女童的差别也很大,强制“入园”未必适应其生理发育规律。对那些心理承受能力不强、适应性差,自理能力差的孩子来说,过早强制入园,未必是好事。

学前教育是否应纳入义务教育,这场大讨论的焦点并不在于“义务”。而且,人们期待的“义务”,也区别于学龄阶段的义务教育。找到“入园难”“入园贵”的破解之道,才是问题的关键锚点。

事实上,国家层面已看准了社会对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园的巨大需求,近几年动作很大。从数据来看,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比2011年增加11.4万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0年的24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009亿元,增长了8.2倍。

回应社会“幼有所育”的期盼,尽可能提升普惠园的比例,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差距,想方设法让公众不再为“入园难”“入园贵”烦心……破解这些难题,不仅为小家,更是为“大家”。

“有园上、上得起”是当前主要任务。

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从学前教育本身来看,学前教育尚未普及,属于选择性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还不完善、质量发展很不均衡,目前老百姓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际上是要着力解决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问题。

“所以,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让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补短板仍然是接下来的重点。教育部透露,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制定并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同时将城镇小区配套园作为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资源的主要渠道和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关键举措,确保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满足城镇资源紧张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的需要。

在投入保障方面,教育部称将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省级统筹,优化经费支持结构,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资源,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

同时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此同时,培养补充更多高素质、善保教的优质学前教育师资。

据了解,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教育部表示将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明确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机制、教师资质、人员配备等内容,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补齐制度短板,从长远的角度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扩资源、增投入,规范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比2011年增加11.4万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0年的24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009亿元,增长了8.2倍,财政性经费占比从1.7%提高到5.0%。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88.4亿元,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11.8%。

三是严格幼儿园办园标准,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引导各地依法依规办园。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法规,支持和引导地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一是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和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依法加强收费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二是加快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办好一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开展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推动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

三是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各地依据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加强审核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强化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

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履行牵头职责,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建立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政策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依法减免税费,加快人才培养,创新开发产品。

三是指导各地加快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河北等27个省(区、市)印发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全国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6月底,已有30个省份共4297家各类托育机构注册,收托婴幼儿规模达30余万人。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完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增加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研制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托育机构保育大纲》等标准规范性文件,推进各地工作落实。

二是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加大对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三是加快育幼人才培养,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明确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来源: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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