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的老师在给学生上课。(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图)
日前,湖南省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清单凡15条,如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不得要求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主题征文、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活动(第8条),广受舆论好评。
这些“不得”,限制的是非教育部门让中小学教师参加非教育类工作与活动,如“与教育无关的其他扶贫任务”等。逻辑上,从老师到家长会传导一个替代效应:在减少了这些非教育类工作之后,中小学老师有更多的时间用于教学工作,孩子们更能专心于学习,这也有助于减轻家长的负担,要求家长给孩子讲课、批改作业的不良现象或将有所改观。
而且,许多非教育类工作本身是要家长参与的。所谓“小手牵大手”,意指由学生来带动家长。如某县宣称,某主题活动旨在“发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一座城市”。有几个家长敢不从、敢不被带动?所以,这些活动减了之后,家长被强加的负担也会随之减轻。
可见,减负清单的价值在于教师减负、学生减负,带动家长减负,使得学生、老师与家长都能更专注于学习本身。
不过,这“两个减负”能减到什么程度,仍有待观察。
首先,减负清单对教师参加非教育类工作留了一些后门与余地,如规定某些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总而言之,根据减负清单的明文规定,程序上,通过教育部门安排或更高层级批准,不少非教育类活动是可以开展的。问题来了,上一级部门要求或同级其他部门“恳请”教育部门安排某项活动,教育部门有多大的底气或动力拒绝?要知道,教育部门配合一下是惠而不费的,只需要出个通知发下去就行了,活儿会层层压下去,从学校到老师再到家长。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此之谓也。教育部门要扛住压力,并不容易。
其次,关于教育部门对学校与教师下达的各类活动,减负清单并无限制。要知道,相当部分活动,其实来自教育部门本身。减负能否从自己做起,考验教育部门的决心。
当然,沉疴已久的教师负担与家长负担问题,很难指望一纸文件就可以解决。学生减负,已经喊了几十年,措施也是一轮轮来,收效难说明显。要减负,必须明白负从何来,必须明白组织行为学的逻辑,然后朝着正确的方向持续用力,方可久久为功。
南方周末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