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有的高校称为某某大学,有的高校称为某某学院,同样是大学,难道有什么差距吗?其实,还真有区别。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大学和学院、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分校和分校区之间有哪些区别?
大学和学院到底有啥区别?
1. “大学”和“学院”不是随意取的
我国现行的本科高等院校有大学与学院之分。关于大学与学院的区别,教育部有着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和学院都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总的来看,大学比学院的要求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就一定优于学院,在一些专业学科上一些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可能高于某些大学的同一专业。根据教育部2006年9月28 日发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主要区别是:
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2. “大学”与“学院”的不同要求
学科专业
大学与学院在主要学科及其覆盖专业的设置、学科门类在校生人数的配置、硕士学位授予点数量、普通本科专业总数上有不同的要求。
1.在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学院应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而大学应有3个以上。
2.学院的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大学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师资队伍
大学与学院在师资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专任教师数量,研究生、博士生学历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正教授职务教师数量等。
1.学院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30%,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
2.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教学与科研水平
大学与学院都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而大学还需达到以下标准:
1.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科研水平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的区别
1. “后缀”的区分
高等专科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进行专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2. “类型”的区别
大体来说,高职院校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本科院校的高职专业。这其中一部分是重点本科院校,也有一部分是市属高校。
第二类是公办高职院校。这些院校招生数量大,高职办学时间长,在职业教育与就业上有一定优势。
第三类是民办高职院校,国家承认学历,不过学费较高。
“分校”和“分校区”的区别
一说起分校,一些人可能会马上想起“三本”、“民办”等概念,进而就与“高价生”联系到了一起,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误解。目前,人们在称谓上习惯把“分校”和“分校区”统称为“分校”,其实二者有显著差别。
分校
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而分校的招生工作基本独立于校本部,通常在招录分数线上要低于本部。
分校区
大多是指与“本校”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皆保持一致的“本校分部”,在各方面都直接受“本部”领导。大学“分校区”一般没有独立招生的权力,其生源主要依靠校本部统招,再根据专业和年级分配到各个校区,因而生源质量有极好的保证。
例如,南京师范大学在南京主要分为仙林校区、随园校区、紫金校区,三个校区间,学生除就学位置外,其余皆享受与校本部学生一样的待遇。而“分校”种类繁多,不同“分校”的含金量也明显不同。
1. 关于毕业证
毕业证可能一致,也有可能备注。不管是“分校”还是“分校区”,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都由校本部统一颁发,证书的封皮样式和文字与校本部毫无差别,证书内芯同样加盖本部公章和本部校长印。
只是,对于分校的证书内芯的文字表述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分校与校本部完全一致。如山东大学的威海分校,成功转化为山东大学“分校区”,在各类学历学位证书方面实现了完全一致;
第二种:分校表述与校本部稍有不同,文字上会注明“某某校区”或“某某分校”。如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毕业后,虽由东北大学统一颁发证书,盖东北大学公章,但专业前面会写秦皇岛分校几个字。
2. “分校”的类型
第一类:大学合并潮的产物
产生于“大学合并潮”并隶属于“本校”,实际上基本保持独立运行的“分校”。
本世纪初的大学合并,主要是将专业性较强的大学向有实力的综合性大学合并,进行合并的学校在合并前地理位置并不重叠或临近,合并后就转化为了实际上的“类分校区”。
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了合并,前者如今成为了北京大学医学部。北大医学部独立于北京大学进行招生,学生需于大一、大二进入北京大学本部学习基础公共课程之后,方能转入北大医学部进行专业深造,然而在学制、学位的转化方面都应按照医学部的要求执行。
第二类: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
由学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隶属于“本校”却基本独立运行的“分校”。此类“分校”由于相关政策有待完善,在性质认定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政府合作建立,教学方面长期引进本部教师进行合作,分校党委书记由本部党委副书记兼任。
第三类: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
由学校本部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完全独立自主运行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的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基本相当于一个独立的学校。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在公办普通高校体制之外产生了大量的独立二级学院。
全国独立学院总数量2010年达到323所,到2016年下降至266所,有57所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教育部对于大学和学院在学科、师资、教学与科研等方面的硬性规定,可作为我们在选择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但不能仅凭这一点来判定大学与学院的水平高低。学校的行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毕业生就业质量这些软实力同样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