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结合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日前,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市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本次公布的白名单是指:经长春市教育局审批成立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并参加2019年度年审年检的校外培训机构。本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请各位家长谨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正规的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请各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记者:朱怡
编辑:林琪主编:刘刚 审阅: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