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实习生 隋欣
辽宁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主观题考试于11月28日举行。两阶段考试安全顺利、圆满结束。至此,辽宁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已连续四年实现了“零失误、零事故、零差错”的工作目标。
今年,辽宁省主、客观题两阶段考试报名人数约为3.6万人,较去年增幅二成。共设14个考区,其中,盘锦是全省唯一一个纸笔化考区,其他13个城市为计算机化考区。从组考工作的总体情况看,实现了“三个确保”:
有效确保了考生顺利参考。面对考生激增和疫情防控的巨大压力,副省长王大伟亲自组织研究,召开会议部署,进行指挥协调。省政府副秘书长姚世明加强工作指导,具体督办落实,妥善解决了考点考场设置和疫情防控各项疑难问题。考前,全省共对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大数据筛查53万余人次,对考生发送温馨短信51万余次。对因填报错误致使“健康码”异常状态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最终让他们如期参考,特别是让辗转从国外回国的考生在严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如愿参加了考试。真正实现了让考生能够“放心参考、安全参考”,也履行了“让考生应考尽考”的承诺。
有效确保了考试期间的防疫安全。主、客观题考试期间,全国少数省(市、区)的新冠肺炎病例仍呈散发状态。为有效防范疫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出台文件,出台《考生告知书》,采取健康打卡、查看健康码、行程码以及加强个人防护和场所消杀等多项措施,并在全省设置隔离考场和疫情备用机位,有力地将疫情防范在了考场之外。考试期间,全省均未出现涉及考试的疫情问题,确保了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全部落实落地。
有效确保了考务管理安全。主、客观题考试期间,省厅分别组成了由厅、局领导带队的督考组,奔赴各考区进行有效督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坚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协调。全系统参加考试工作的同志们统一步调,实现了主、客观题考试疫情防控和组织实施安全的工作目标。同时,针对报名考生增加的实际,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从细服务,让患病考生和孕妇考生享受到了贴心服务,充分保障他们公平参考的权利。考试期间,各考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设备运转正常,各考场秩序良好,无异常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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