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办理落户的小伙伴们
你们还记得
前几天武汉公安发布的
“暂停全市户口办理公告”的消息吗
今天
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发布了最新消息
大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有新变化!有新变化!有新变化
!!!
本次系统更新后
武汉大学生落户入口增加啦
除了此前
湖北政务网这个入口外
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
也可以办理线上落户啦!
下面小编先带大家
熟(yu)悉(xi)一下
武汉大学生落户吧
●大学生落户指南●
审核条件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办理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申报;
2、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线上申请:
可在湖北政务网,提交材料进行申请,详细流程可以在武汉本地宝回复【落户】或者【2】进行了解。
大学生落户入口
打开微信,搜索【武汉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回复【落户】或【2】,即可进入申请入口!此外,如果你自己没时间办理学历落户,或觉得办理太麻烦可以联系客服进行办理哦!
武汉大学生落户流程
•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大学生落户流程:
第一步,进入官方网站,注册登录账号;
第二步,在首页下方,点击“办事”
第四步,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或 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
第五步,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未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湖北政务网大学生落户新流程:
1. 首先进入湖北政务网后,点击登陆湖北政务网,然后选择返回首页;
2. 之后,点击湖北省,选择武汉市,然后将位置定位到武汉,点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