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师说,沈阳一二七中学那个金姓女班主任,是最悲催的老师。绝大多数被查处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是降低岗位等级,就是扣罚绩效奖励,以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等,而她却直接被开除公职了。
有家长说,沈阳一二七中学那个学生的妈妈方女士,是最倒霉的家长。报了班主任的违规补课班,交了补课费,还被老师的丈夫给暴揍了一顿。
说句公道话,那个嚣张的金老师被开除,一点儿也不冤枉。这样的班主任,要是继续留在人民教师队伍里,不是误人子弟吗?站在理智的角度,如此处理结果,才是对身为初中生家长的方女士最好的交代,也才足以平息民愤。
网上对此讨论很是激烈。不少网友一下就抓住了金老师和方女士这出闹剧的关键——有偿补课。有动作快的网友,甚至还在网络平台发起了“怎样才能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答,仅仅几个小时,参加回答者多达五百余人,很是火爆。
细心浏览这些回答就会发现,很多网友坚持“用重典”的观点。即:一旦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即给予开除处分,就像沈阳第一二七中学的那个金老师一样。
“用重典”,查实有偿补课即开除,究竟是不是根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最优办法呢?
一帮家长在讨论中否定这一观点,称死刑那么严厉,仍然有犯杀人罪的时不时冒出来。这些家长认为,因为有偿补课被开除的教师,仍然可以去民办学校,或者是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继续当老师,继续从事有偿补课,只是换了个身份补课而已,受到的惩罚还不够彻底。
好像说得也有些道理。其中一个家长给出治本的建议:“一旦查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即注销其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工作调整到非教学工作岗位上,并且记入信用黑名单,不得再次取得教师资格。”
不得不说,相比于直接开除,这一招真的有点妙、有点狠啊!
当了一辈子的老师,就因为违规有偿补课,从此丢掉了教书育人的“本钱”,这远比开除有偿补课老师的处分,貌似还要重得多。
在中小学校,非教学工作岗位往往为一线教师看不起。将违规有偿补课的老师,调整到这样的岗位上去工作,确实是一记狠招,不知道他们的内心会有多么的憋屈。关键是他们没有了教师资格证,从此以后再也不能从事有偿补课了。
如果这样的建议变为现实,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来说,确实是釜底抽薪之举。
要铤而走险有偿补课,那就不是被开除那么简单,而是从此都不能再站上教书育人的讲台了。这还是蛮有震慑力,估计在决定参与有偿补课前,在职的中小学教师都得好好掂量掂量下后果。不得不说,群众的智慧就是高啊!
友友们,根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开除好还是注销教师资格好呢?欢迎关注、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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