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解读《规定》。
12月4日,贵州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就《规定》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详细解读。
解读内容具体如下:
为什么要出台《规定》
邹联克说,主要体现为三个需要,即形势发展的需要、维护考生正当权利的需要和维护千亿人教育公平、打击高考非法移民的需要。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40多年的不断改革,我国高考制度日趋完善,高考已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方式。但近几年来,有部分人员认为自己子女在原籍地高考进不了录取线,进不了重点大学,纷纷利用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贵州省获取高考资格,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贵州省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引起广大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
邹联克表示,“高考移民”行为,侵害的是考生切身利益,冲击“诚信社会”底线,影响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试招生环境,影响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的大局。《规定》的出台,既是各地各部门的鲜明态度,也折射出公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盼,更是维护考生正当权利,维护千亿人的教育公平,更是依法有效打击非法“高考移民”的重要措施。
《规定》有什么亮点
邹联克介绍说,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贵州省结合工作实际,由省教育厅牵头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日前,新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布。
《规定》的整体修订,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高考工作需要,明确了部分特殊群体的报考条件;又对部分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条款进行了完善。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界定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范围;
二是明确部分特殊群体的报考条件;
三是对调入贵州省国有企业人员的子女高考报名不再单独作出规定;
四是细化有关操作执行的规定;
五是加大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规定》的重点是什么
邹联克表示,在本次《规定》修订过程中,就治理“高考移民”问题,贵州省制定了更为严厉的治理措施。《规定》明确了学籍管理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实行“籍随人走”,严防“高考移民”。
一是更加注重引导考生诚信。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考生一生,考生行为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考生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二是强化了对考生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的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在报考各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切实防止各环节审核人员弄虚造假,甚至“权力寻租”。
三是强化了对违规学校的处理。去年,媒体披露深圳市某学校集体造假,2019年高考报名考生中,有32名考生属“高考移民”。近些年,我厅在受理的有关举报和查处的一些案件中也发现,一些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存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依据已掌握的线索,对这些学校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我也想借助媒体的朋友们向全社会强烈呼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需要形成全社会合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同时,通过执纪执法部门严格监督,广大师生、社会大众、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大家同心协力,才能将这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邹联克表示,《规定》的出台不是对外来人口利益的限制,而是对“高考移民”投机行为治理。
(来源: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