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义务教育改为12年制?教育部回应

12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49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将九年制义务教育修改为十二年制义务教育”予以答复。

《答复》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共12年的课程设置是经过长期实践、反复调整后逐步建立的,符合目前国际上普遍做法,基本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目前还不具备延长学制和将学前、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

另外,针对该代表提出的“关于预防‘两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答复》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呈现出低年龄、低学历的“两低”趋势。一直以来,教育部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如,推动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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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日报、教育部网站

编辑 | 陆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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