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起止时间: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23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2021年3月1日。
假期要求:
(一)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细化寒假期间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早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确保有序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障2021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贯彻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厅、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格禁止寒假期间办班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假期举办补课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严格控制学生的寒假作业量。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争做文明有礼乌海人、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学生、家长读书活动,引导家长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切实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阳光、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
(四)健全家校联合育人。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教育家长要科学合理规划孩子假期时间,多陪伴孩子,鼓励孩子参加健康阳光的户外活动,防止孩子沉迷网络。
(五)充分重视社会实践教育。组织学生到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各基地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要在假期合理开展劳动教育,布置“劳动作业”,培养劳动意识,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
(六)全面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一会、两制、三通知和常提示的机制,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放假前安全工作部署会”,对学生开展一次“放假前安全一堂课”,对家长开展一次“放假前家长安全提示会”。
(七)要加强各类值班执勤。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积极强化两个制度落实,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校突发事件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处置。
来源:乌海教育
编辑:王倩
初审:邓文凯
监审:王明磊
发布:海勃湾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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