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官网发布公示信息,有12名在校硕士研究生超出最长学习年限,拟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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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规范管理,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教[2017]44号)第二十四条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第十四条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院已向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发送《暨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以下学生反馈。现拟对下列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自12月2日始至12月16日止,学生若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作退学处理。
记者发现,被公示清退的12名硕士研究生年级包括 2005级、2007级和2008级,专业包含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等。
【记者】钟哲
【作者】 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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