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首先要建设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这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必由之路。
为了充分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首个专门针对中小学办学活力的激发作出的系统部署的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新方向、拓展了新路径、营造了新生态,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考验我们的政治品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校办学活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现在对学校管得还是多、还是细,活力出不来,该政府出面为学校排忧解难的服务又不到位;学校是办学主体,要尽可能把资源配置、经费使用、考评管理等放给学校,保证学校事情学校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第20条,对“激发学校生机活力”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的印发,是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抓手,中小学办学活力能否得到有效激发,考验着我们的政治品格。各地要立足当地教育实际,遵循教育规律,突出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多在落实政策的时效性上下功夫,及时出台新举措;多在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新机制;多在改革创新的前瞻性上下功夫,积极拓展新途径,确保中小学办学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考验我们的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把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的起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提出要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完成这些任务目标,必须始终保持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必须始终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决心,必须始终怀着重任在肩、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将责任转化为推动工作、攻坚克难的干劲,将压力转化为加快发展、开拓奋进的动力。各地要严格落实《意见》提出的要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任务一个任务严格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考验我们的治理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决定,提出要聚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健全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程,是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迫切要求。《意见》着力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既注重完善宏观管理,又注重完善内部治理,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同时,积极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注重发挥育人合力。各地要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积极转变学校发展方式,变瓶颈为抓手;不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变低效为高效;不断优化教育生态,变管理为治理,做到任务面前不摇手、遇到困难不缩手、精心实施不失手、功不告成不撒手,努力使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显著增强,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 END —
来源 | 本文刊于《教育家》2020年11月刊第4期
作者 |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党支部副书记、副司长 俞伟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