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列出9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此外,自治区要求各校要强化家校合作,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保障学生睡眠。各地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带来的负担,保障教师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和批改作业时间。教育督导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指标,把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督导内容。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和违规要求家长代批改作业的教师要严肃处理,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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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内蒙古教育厅官方微信)
编辑: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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