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
存在流感流行风险
大连市卫健委发布
大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
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其中明确
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
达 5 例及以上
可实施停课
停课期限一般为 4 天
《预案》提出
同一学校一周内发生 30 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 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 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时,应视为流感样病例达到突发事件标准。学校应在 2 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内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流感大流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少或停止学校和幼托机构的集体活动,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发病学生、员工接触,避免全体或较多人员集会。必要情况下可根据专家建议采取停课、放假等措施。
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停复课标准建议如下
班级停课 :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经评估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停课期限一般为 4 天。
●该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 5 例及以上 ;
●该班级现症流感样病例达 30%及以上 ;
●一周内发生 2 例及以上实验室确诊流感住院或死亡病例 ( 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 ) 。
复课标准 :
停课期限届满可复课。仍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需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方可恢复上课。
年级 / 学校停课 :
疫情如持续发展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教育部门根据卫健部门风险评估建议,可逐级实施停课措施。停课期限视疫情规模等确定,停课期限届满后,经评估来确定是否复课。
健全和落实
教室 寝室通风换气制度
《预案》要求健全和落实教室、寝室通风换气制度。小学教室每节课换气 2 次,初中教室 3 次,高中教室 4 次。除去课间休息开窗换气 1 次外,则每节课在上课过程中小学教室应换气 1 次,初中教室 2 次,高中教室 3 次。每次换气的持续时间视室外温度而定,室外温度为 5-10 ℃时,每次 5 分钟;室外温度 0-5 ℃,每次 4 分钟;室外温度 -5-0 ℃,每次 3 分钟;室外温度低于 -5 ℃,每次 2 分钟。
学校应实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经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 ≥38 ℃)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及时就医,根据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治疗。休息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并将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来源:大连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