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纳入升学计分!深圳新初中生综评方案今起从今秋初一新生开始实施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印发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本方案自12月10日起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2018﹞528号)同时废止。对比原方案,本方案对不少细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重要观测点“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的时间表述由“累计24小时及以上”调整为“不少于8小时”,且强调了学校的主体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该评价结果只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不纳入学生的升学计分。

为什么实施初中生综评?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综合记录和分析,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扭转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片面倾向,并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综合的参照依据;有利于引导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我,更合理地规划自我,更主动地发展自我;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正确育人观,为发展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于2018年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2018﹞528号)。现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试行的实际情况、大量论证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

如何评价?

评价内容有哪些?深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指标,主要包括学生良好品行以及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二是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建设“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初中学生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下简称“综评档案”),如实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

如何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运用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写实记录与多元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包括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档案呈现等方式。

其中,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基于25个重要观测点是否达标,最终得出达标或不达标两种结果。由学校和家长在25个重要观测点中,按学期(第六学期不评价)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进行评价。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达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学生每学期25个重要观测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达标,如果5个学期皆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二是学生在5个学期累计共有105个指标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

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写实记录完成;评语评价由学生、家长及教师等多方主体完成;档案呈现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可由学生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记录自己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不要求五个方面全部填写,可有选择地填写,能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在档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不纳入升学计分

市教育局还明确,评价结果只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没有纳入学生的升学计分。

《方案(试行)》提到,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的“综评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使用。“综评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高中学校。“综评档案”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比较条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学校要履行综评的主体责任

同时,《方案(试行)》还强调,学校要履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处理申诉、投诉和建议。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寻求支持,为学生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引导家庭积极配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多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25个重要观测点中,除第3、23两项(尊敬老师,尊重长辈,遇到师长主动问好,在家孝敬长辈,待人友善;每周至少完成1次家务劳动,每天整理好自己房间)由学校、家长共同完成,分别填写是否达标外,其它项都由学校填写,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讨论确定是否达标。而对于家长关注的公益活动时间,原方案第4个重要观测点“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24小时及以上”,现方案已改为观测点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小时”。

来源|晶报APP

记者:王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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