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幼儿园退费引争议 法院调解退了伙食费125元,保教费没谈妥

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大多数幼儿园未按时开学行课,四川乐山多位家长反映,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实际行课3个月零5天,但是退保教费和伙食费却分别按4个月和3个半月计算,遭到部分家长质疑,甚至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

12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家长处获悉,经过法院调解,幼儿园退了伙食费125元,但是保教费部分没谈妥。该家长表示,将针对保教费进行单独另案起诉。

金太阳幼儿园

乐山市金太阳幼儿园今年春季学期原计划2月份开学,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直延迟到4月13日才正式开学,于7月17日放假,实际行课时间为3个月零5天。

随后,园方告知该学期保教费和伙食费均按4个月收取,退还1个月的的费用。几天后,家长们再次收到幼儿园通知:保教费按4个月算,伙食费按3个半月算。部分家长表示难以理解,这种计算退费的方法违背了公平原则。

对此,该园园长曹阳介绍说,他们是参照教育部门下发的针对公办园退费文件执行的,不能简单拉通算,保教费不足半月按半月算,超过半个月按1个月算。而按照园方自己的规定,哪怕只上了一个月,也是一分钱都不退的。

乐山市教育局计财科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没有专门的关于退保教费的规定,只有住宿费、伙食费要求按实结算。对民办园没有硬性要求,可以参照公办园来执行。

针对金太阳幼儿园的退费问题,该园一位幼儿家长起诉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实际行课3个月零5天,却按4个月收保育费、按3.5个月收伙食费显失公平,要求幼儿园退还多收的保教费1500元、伙食费125元。

对此,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希望都能够相互理解,尽快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本就保教费和伙食费共计退还1000元的方案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但幼儿园要求不能对外透露此结果,被家长拒绝。

最终,双方就伙食费的退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退费125元,但是保教费部分没谈妥。随后,家长变更诉讼请求后撤回了原起诉,幼儿园当场向该家长退了125元伙食费。同时,该家长表示,将针对保教费进行单独另案起诉。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于曼歌

此前报道:幼儿园行课3个月零5天退费按4个月算,遭家长质疑并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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