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高校“唯论文”的不良导向,教育部再出硬招!
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学术研究评价划出“十不得”底线,同时要求各地各高校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
破“唯论文”之后,如何科学衡量教师的学术和科研水平?此次评价指挥棒的改变将会给高校和哲社领域的学者们带来哪些影响?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沪上多所高校教授。
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
高校教师,苦论文久矣。在高教圈,论文多多少少已成为一种“硬通货”,尤其是SSCI、CSSCI论文的发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的“前途”,从资源分配到绩效工资等,多少与论文发表数量挂钩。
“学术功利化浮躁化、创新创造动力不足、违背人才成长规律、侵蚀学术风气、污染学术生态等系统性危害。”正是基于“唯论文”带来的不良后果,《意见》明确提出了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即: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意见》强调,要优化评价方式,坚持分类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探索多元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要加强学风建设,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和管理;要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高校在学术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激发学术创新创造活力,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正确看待SSCI、CSSCI等相关引文索引的作用与功能。
“一刀切”评价下,一些“冷门”学科更加少人问津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的发布在高教圈引起不小的关注,尤其是哲社领域的青年学者,对《意见》的“落地”有诸多期待。
“从事学术研究,需要有甘坐冷凳板的精神。尤其是人文学科研究中不乏长周期才能出成果的情况。”上海外国语大学俄语专业教授杨仕章坦言,受制于“唯论文”导向,部分学者不得不转向“短平快”、更容易出成果的研究。还有一些时候,“数论文”的一刀切评价不仅有损学者的治学积极性,也让一些“冷门学科”无人敢轻易问津。
以语言类专业为例,杨仕章举例,英语专业的核心期刊数量要远超其它小语种。类似缅甸语、希腊语等,甚至没有专门的论文期刊。从国家语言人才储备的角度说,各类语种自然需要兼顾,但受制于实际的评价指挥棒,有的从事小语种教学研究的教师往往因一纸论文被堵在晋升的通道之外。“这对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造成了沉重打击。”杨仕章说。
再比如,在古籍整理、训诂学研究等“冷门”研究领域,国内期刊的水平领先于世界,但在现行一些高校的评价系统中,国内期刊的得分比重却低于国外核心期刊。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詹丹直言,迫于生存压力,不排除有的教师会因为发论文而迎合国外期刊。“其实,
不同国家的文学自有其个性,不存在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国际标准。长远来看,一刀切的评价既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也不利于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以中国语言文学为例,我们需依据学科特点,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评价体系和话语体系。”
坚持分类评价,保障学科百花齐放
记者注意到,本次《意见》专门提及,要加快形成有效支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为改变一刀切的评价体系,《意见》还提出,要坚持分类评价,鼓励不同类型高校针对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不同教师岗位类别,以及“绝学”、冷门学科等特殊领域,制定不同评价指标。
“对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型研究的教师,理应设置不同的评价方式。”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士林注意到,在现有评价体系中,教师的代表性理论著作、撰写的高水平教材以及决策咨询报告等所占比例低于论文。他认为,教师的研究成果若能有效服务于社会且得到业界一致认可,大可不必拘泥于论文的单一形式,可作为代表性成果纳入学术评价。
记者了解到,在优化评价体系方面,已有高校做出有益尝试。例如,在上海财经大学,学校拟修订《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在现有教师的岗位序列基础上,增设“决策咨询岗”,设立“决策咨询研究系列”的正高、副高名额,为决策咨询研究人员提供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晋升路径。
作者:吴金娇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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