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近日,多名河南固始当地小学家长向媒体反映,此次泉河镇小学中心校的副校长提任结果令他们无法接受。学生家长称,此次被提任为副校级干部的郭某自2006年9月后就基本不来学校,常年在外经营自己的幼儿园以及养殖场等,并喜好喝酒与赌博。据公开信息显示,郭某名下在近十年前后有3家公司成立,郭某多担任其中法人或大股东。
如果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那此次当地教育部门提拔郭某为副校级干部问题不小。当地有关部门要调查郭某是否存在家长所反映的问题,如果属实,要撤销此次提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个长年“吃空饷”者,在校外把产业经营得风生水起,还能获得重用提拔,足以说明其“神通广大”,而这也恰恰暴露出当前中小学校长任命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校长的职业化发展,我国各地都在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这一改革的核心是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管理。但是,在实行职级制管理后,学校治理行政化的情况依旧,原因是,在取消行政级别后,中小学校长从组织部门转为教育部门选拔任命,而教育部门还是按选拔、管理有一定行政级别的干部来选拔、管理校长,也就是说,由行政部门主导校长选拔、任命、管理的机制未变。
这种选拔、任命、管理的机制,带来的问题包括,有的地方存在“跑要”校长职务的现象,获得提拔者往往都“上面有人”;被提拔的校领导并不懂得教育和教育管理,却很会搞关系;由于在被提拔为校领导的过程中,教师和家长的意见未被纳入,获任校领导后也就眼睛朝上,并不对师生和学校办学负责。
我国很多教育改革,最终都要落到基层学校,而基层学校的治理能力,对改革的推进与落实,至关重要。今年9月发布的《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长的重要作用,全面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本来,这一改革应该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但是,不少教师却担心这只是放权给校长,而不是给学校、学校老师。如果校长拥有更大的权力,那么,校长职位会更吃香,在校长选拔、任命中会出现更多乱象,同时可能滋生校内用人的权钱交易问题——和校长关系好的教师会得到重用,晋升职称,而关系不好的教师,则被排挤、边缘。拥有更大人事自主权、经费使用自主权的校领导,他们的权力如何用于发展学校,而非服务于一己私利,形成既得利益小圈子,是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
这就需要改革完善校领导的选拔任命机制。具体而言,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命,应该实行公开选拔、任命,要成立由教育部门官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组成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遴选信息,接受符合条件者的报名。校长遴选委员会要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对候选者的意见,候选人要向教师、家长讲解自己的治校理念。如此选拔、任命的校长,才会更符合学校办学的要求,也得到教师和家长的认可。这也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所必需的校长遴选机制。校长要对师生负责,接受教师、家长的监督。
很显然,如果实行这样的遴选方式,那“吃空饷”10多年,一直在校外做自己生意的教师绝对不可能获得提拔,这种“吃空饷”的问题也早就得到治理。通常,“吃空饷”问题,都是有上级管理部门默许,而普通教师对此没有话语权。当然,这名被提拔的教师,是属于“吃空饷”(拿工资不干活),还是占编制停薪留职,还需要调查。但多年不在学校干事,一下子提拔为校级领导,当地教育部门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