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今年11月底,在全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全市累计完成投入117.1亿元,开(竣)工学校231个,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155所,新增学位20.9万个。特别是赣州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的6所普通高中稳步推进,将有力扩充和优化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推进城乡学校建设,不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城镇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2018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赣州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围绕这一目标计划,我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城乡学校建设项目列入年度重要民生实事和“项目建设提速年”重点调度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我市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着力解决项目建设的“用地难”“审批难”“筹资难”等问题,确保全市城乡学校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实施了学前教育普惠攻坚,把解决“入园难 入园贵”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号工程”,已连续8年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
“十三五”以来,我市连续攻克了乡镇公办中心园建设、村级公办园建设、住宅小区配套园治理、无证园治理、幼儿教师配备、普惠民办园发展等系列制约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难题,目前,全市有幼儿园3772所,在园幼儿35.4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6%,比2015年提高18.6个百分点。全市有公办幼儿园2166所,公办在园幼儿18.77万人,公办园在园占比从2015年的22%提高至52.8%。2019年至2020年,全市共增加公办幼儿园1057所,增加公办园学位8万个。特别是2019年,我市的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形成“赣州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国作经验介绍。
据了解,在学前教育普惠攻坚工作中,我市大力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2018年起在继续建设镇村公办园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了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城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市政府出台《赣州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全面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和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治理了129所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2.1万个。
此外,我市还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高度重视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质量提升,2020年我市通过省统一教师招聘考试,招录幼儿教师1327名,有效缓解了公办园教师不足问题。同时,创新集团化办园模式,以强园带弱园、老园带新园、城区园结对乡村园发展机制,确保新园开一所、优一所,目前,全市现有省、市示范幼儿园261所。
下一步赣州市就办好、管理好
新建学校有哪些措施?
一是提品质。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方案,促进中小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品质工作,抓好精细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办学品质。
二是抓质量。积极构建和完善“以校为本、片区联动、校际互动”的县域教研活动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城乡对口帮扶作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学校优质资源共享,通过建立教研员名师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制度,开展乡村学校和全市名校教学联谊活动等形式,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强队伍。积极创新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制,优化教师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青年教师素质能力。建设好一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快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制定和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切实提升教师职业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推动集团化办学。开展全市教育集团化与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情况调研,制定赣州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探索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着力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挤”“乡村弱”矛盾,加大对薄弱学校特别是边远山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扶持力度,通过以城带乡、联动发展,逐步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着力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赣州将采取哪些举措
来进一步解决好百姓“入好园”的需求?
“十四五”期间,全市学前教育要在普及普惠的基础上,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迈进,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我市学前教育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措施。
一是优化布局结构,提高普惠园占比。“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坚持按省定办园标准,规划和建设幼儿园,城区每0.3万-1.2万人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1200户以上住宅小区配建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且建成后移交所辖区教育部门举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是加强师资保障,提高教师素质。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幼儿教师配备。落实《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园培5级层面,高校外培、专家内培、送教下乡、跟岗实践4种模式,依托赣南师范大学和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N个专业院校全面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
三是坚持儿童为本,全面提升质量。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遵循儿童身心成长规律,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为幼儿创设自主学习空间。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组建幼儿园质量评估专家库,开展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与评价,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和谐发展。
四是强化监管,推进公办民办同步发展。建立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规范幼儿园审批,严格幼儿园准入门槛。注重对教师资质、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安全规范,孩子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幼儿园。
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起为赣州教育发展
加油点赞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刘水莲
编辑:黄松林 校对:刘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陈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