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发作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等有关 ,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
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 1 项:
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2)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a.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 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后15分钟第 1 秒用力呼气(FEV1)增加≥12%;b.抗哮喘治疗有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口服(或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 1~2 周后,一秒钟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
3)最大呼气流量(PEF)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
符合第~条或第、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