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一个孩子后悔了,想给退回去”,网友心酸:拿娃是物品?

文\好孕姐

“生孩子是件很费劲的事情,怀胎十月生下,没有后悔的余地。还是领养一个孩子比较好,就跟养小宠物一样,不想养了就给退回去,美得很。”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字数不多,内容却相当震撼。该女子四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并且暂时也没有结婚的打算。有次去朋友家,看到朋友家的孩子特别可爱,乖巧懂事,帮妈妈做这个做那个,很是贴心。看都这一幕,她忽然也很想要一个孩子,陪伴他一起长大。家里氛围也会好一些,不用冷冷清清的。

所以行动派的她,就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收养手续也已办好。但养了几个月之后,她后悔了。原本以为养孩子是件很轻松的事情,可养了之后才发现,很是麻烦。像是家里的东西,需要的时候永远都找不到。地面也很容易脏,还要送孩子上学等等。下班之后想休息休息追追剧什么的,可现在却没个人时间,因为一下班就要照顾孩子。

这样的生活,明显就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她想把孩子退回去,不想再抚养了。底下有网友评论:孩子是物品吗?能逗你乐的时候就想要,麻烦你的时候就要丢出去!

养孩子就像是种花,不种花的人只看到鲜艳的花朵、满眼的绿色,还有一屋子的香味。可种花的人知道,它们还有底下有虫子、腐烂的枯枝。受不了病虫害和满手泥土,不想养了,可以听之任之。那收养了却不想养的孩子可以退回去吗?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注意以下问题

▶孩子已经成年。

根据法律来讲,一旦收养孩子,是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但也有一些情况例外,若子女已经成年,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恶化,不适合在一起生活的,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那么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法律关系,也没有法定的义务和权利,成为陌生人。

▶孩子还未成年。

倘若孩子未成年,想要解除收养关系难度就更大了。首先,需要收养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双方协议解除,并且当孩子在10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孩子的同意。也就是说,收养孩子的这一方,单独提出不收养孩子,是不可以的,要征求对方同意后才可以。

像是上面的案例中,要获得孤儿院和孩子(10岁以上)的同意后,才可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后又后悔会带来什么弊端

▶自身的心理负担。

收养后又反悔,除了手续比较复杂之外,还容易增加自身的心理负担。因为无论是一时兴起,还是深思熟虑后的收养,都是包含爱的,也下了很大的决心。诚然,为此也付出很多。当后悔之后,他们面临的不禁是外界的指责,还有一些心理负担。

毕竟选择一个孩子后,又抛弃了。有心的人,都会过意不去吧。

▶对孩子的伤害:又被抛弃一次。

领养后又给退回去,其中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他们在不懂事的时候,被亲生父母给抛弃。这时候他们还不太懂事,但被父母抛弃的感觉,还是会让他们很煎熬。他们会自责,是不是自己不够好,才会被抛弃?

后来,有爸爸妈妈要领养自己,此时的他们充满期待,小心翼翼地做事,就怕再一次被抛弃。可什么都没做错的他们,又再一次被抛弃。这些孩子一次、两次的为大人犯的错去买单。其中对孩子的伤害恐怕无人能懂。

  若真的想收养应该考虑什么问题

▶是否能接受孩子的到来给自己生活带来的改变。

如果真的想收养孩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想好,能不能接受孩子给自己生活带来的改变。孩子能带来欢乐,但也会占用你的时间。他会让你高兴,也会让你难过、生气,这些你都能了解吗?如果可以,那就收养。如果不可以,千万别去收养,避免孩子再次受到伤害。

▶是否可以做到不离不弃。

前段时间有个热播剧,里面的小子秋被妈妈抛弃后,被没有血缘关系的爸爸收养。养育孩子的这些年,再苦的时候都没想过要抛弃子秋。这养父,才是做到了不离不弃。所以领养之前问问自己,要是遇到困难,会不会抛弃孩子?如果会,那就别养了。毕竟孩子不是宠物,说不养就不养。

领养孩子不是宠物,还希望大家不要伤害这些小天使。

【话题讨论:你们如何看待领养后又反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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