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起,湖北省内已启用电子迁移证,凡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人员,无需回原籍下户口,提交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后,携带原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省外户口迁移,提交完材料以后到指定窗口领取迁移证后回原籍地下户口,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除以上变动外,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你了解多少?
2020年10月16日起,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1、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零门槛”落户,无年龄限制;
专科及本科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
2、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大学生落户政策,全家可落户,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办理条件: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以上是大学生落户全解,基本权限开放,需要落户的宝宝们抓紧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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