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丨小学生被班主任砸成骨折,半年过去了,砸人教师仅受批评?

近日,辽宁锦州北镇市某小学班主任在大扫除时扔垃圾致学生受伤事件在网络引起关注。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街道小学五年级二班小学生刘媛媛被班主任用废弃的垃圾砸伤已经过去半年多时间,事情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北镇市教育局对该事件答复竟然是:孙美华老师不是故意的,对砸伤学生的班主任仅仅进行了批评教育。

扫除后的刘媛媛同学坐在教室座位上,班主任孙美华老师不问原由直接把垃圾扔过来,刘媛媛同学的鼻子被老师砸伤致骨折。老师看到地面上别的学生扔到地面上的垃圾,就不分青红皂白拿起地上的垃圾扔到学生的脸上,北镇市街道小学的老师行为是否过于粗暴?

央视记者介入

12月15日,总台央视记者从北镇市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北镇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司法机关对该事件开展调查;事发当日监控录像等有关证据已经被提取,对锦州北镇市北镇街道小学学生刘某某受伤具体情节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照法定程序,近日,将对伤者学生刘某某进行伤情鉴定。涉事教师孙某某已被停止教育教学工作,待责任认定后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今年6月12日事发当日,学生刘某某受伤后即到北镇市人民医院就医,初步诊断为鼻骨骨折。当晚,在教师孙某某陪同下,学生刘某某及家长连夜转至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再次检查。

而后,又先后到沈阳、上海就医治疗。其间,教师孙某某为学生刘某某家长提供了共5万元的治疗费用。学生刘某某出院后,北镇市教育局对相关事实开展了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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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双方在学校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分歧较大,学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赔偿问题,学生刘某某家长认为治疗尚未结束,无法预估医疗费用且未过诉讼时效而未走司法程序。

据了解,北镇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刘某某家长的要求,于9月1日将学生刘某某转至城区内另一所小学就读。

(全文综合搜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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