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正确理解人才称号内涵。人才称号是在人才计划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人才的入选标识,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
通知强调,正确看待人才与人才称号的关系。人才称号获得者是优秀人才的代表,是高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平等看待各类人才。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监督、流动机制,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扭转以“帽子”为牵引建设人才队伍的不良倾向。
通知指出,要正确认识人才称号获得者的使命责任。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第一身份是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师德师风规范,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优秀拔尖人才中发挥突出作用。要坚持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努力在建设科教强国和文化强国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提供支撑。
此外,通知强调,要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层次相近、措施相似、力度相当的不再重复设置,原则上不再新设。在相同层次人才计划实施中,高校要避免重复推荐人选,同一人才在计划支持期内只能获得一项。要认真检视正在实施的人才计划,明确计划定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管理,将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材编写、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团队建设等要求综合纳入人选参评条件和考核内容,避免出现仅授予人才称号、给予待遇但缺乏有效管理考核的现象。要对人才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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