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提到,要正确理解人才称号内涵,人才称号是在人才计划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人才的入选标识,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授予和使用人才称号的目的是赋予人才荣誉、使命和责任,为广大人才树立成长标杆,激励和引导人才强化使命担当。
给人才称号,但不贴标签,不将称号利益化,这是此次发文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破除“唯帽子”论的重要内容,强调不能再以学术头衔、“帽子”论人才。
但在笔者看来,把入选人才计划作为学者的“人才称号”,视为学者的荣誉,才是导致人才称号异化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改变根据入选人才计划、给学者人才称号这一做法,学者及其所在机构对待人才计划、人才称号,就难以摆脱功利化。
我国推出各项人才计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给入选计划的学者一定的资助,让其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对于入选的学者,当然要评价其教育能力和学术能力是否能达到计划的要求。但是,不能把入选计划视为学者的荣誉,把学者称为“某某学者”,授予“学术称号”。
如果在入选计划和获得人才称号之间划等号,不可避免会将引导所有学者关注相关计划和项目的“入选”。照此,只要入选,还没有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就已经获得相关荣誉,也就功成名就了。这样不就不难理解,当前在人才计划、科研项目中,所存在的“重入选(立项),轻研究”的普遍性问题了,也就不难理解在入选阶段存在的“跑要”“包装”等弄虚作假问题了。
将入选计划作为人才称号或学术荣誉,非但不能激发学者的荣誉感,还会加剧争名逐利。显然,这与设立计划的初衷相背离。据统计,我国有几十项以名山大川命名的人才计划,值得追问的是,如此多的人才计划在引导学者认真做学术研究上,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相对没有人才称号的其他学者,有人才称号者会得到更高的评价,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把入选计划、获得项目作为评职称的前置条件。在现实的学术评价体系中,一个入选计划、获得资助的学者,没有做出什么有价值的成果,但因有学术称号,而获得好评;而一个没有入选计划,没有获得资助的学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创新成果,但因为没有人才称号(获得经费项目),会被考核不合格。相信这并非耸人听闻。
按理,人才计划都是有周期的,即便入选计划就授予学者人才称号,但人才计划到期后,人才称号也就应中止。可是现实是,只要入选一次人才计划,人才称号就终身持有,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入选人才计划还与薪酬挂钩。这不是“推动”将学术研究演变为追逐“人才称号”的游戏吗?
要做到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必须要十分明晰设立人才计划的初心是什么。那就是,对人才进行资助,重要的不是给学者荣誉,而是促进研究者更好地成长,更专注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要聚焦人才计划对入选人才能力的提升,以及对学术创新所起到的推动作用。
有媒体统计,21世纪以来,日本已有19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科技类奖项,有分析指出,这得益于日本从2001年起提出的50年30个诺贝尔奖计划。日本的诺贝尔奖计划,不是给入选计划的学者“诺贝尔学者”的称号,而是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为所有学者创造更好的学术研究。如果,所谓的“诺贝奖计划”是给入选计划的学者相应学术称号和荣誉,那么,也许会产生成百上千个“诺贝尔学者”,但会有多少个获得诺贝尔奖呢?这个问题,值得一问。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